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3-142646 成文日期: 2023-10-22
发布机构: 衢州市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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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衢州市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0-24 09: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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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以及浙江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我市制定了《衢州市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举措》,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促进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套制定了28条具体举措,一个核心目的就是通过有力举措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8月28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高效做好承接落实,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制定出台《衢州市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2.《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共5个版块42条,全面承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意见31条和省委、省政府32条举措。

(一)加强要素保障部分,一共12条,分别为:强化产业基金引导、依规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强化金融服务供给、推进碳账户赋能企业发展、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推动工业设备上楼、支持工业项目“保租房”建设、强化用能保障、降低民营企业用电成本、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加强用工需求保障。 

(二)支持创业创新部分,一共6条,分别为:定期向民营企业推介三张项目清单、全面推广实施创新服务券制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开展科技攻关、鼓励盘活存量资产、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三)助企提质增效部分,一共9条,分别为:鼓励企业拓展市场、引导有序布局境外产业、加大首台(套)产品应用推广、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平台经济创新发展、鼓励“个转企”“小升规”、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全力支持企业上市。

(四)破除市场壁垒部分,一共3条, 分别为:营造公平公正准入环境、推进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五)优化涉企服务部分,一共12条,分别为: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持续深化供应链协作、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助力民营企业防风险守底线、推行“首违不罚”机制、探索推进“无事不扰”监管执法模式、建立信用修复帮扶新机制、完善欠薪预防清理机制、发挥商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营造“亲商暖企”浓厚氛围、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四、主要特点

一是有力度。与省里对比,我市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80%,市产业基金总体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90%,均高于省里的70%。与我市以往年度对比,新增首台(套)应用推广补贴,新型储能项目激励政策,同时,提高“创新券”补助额度,单家企业或单个创业者每年从6万元提升至10万元。

二是重实效。减税降费方面,2023年至2025年,全市民营经济主体每年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力争50亿元以上。用电用能方面,在国家、省降电价的基础上,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比全省平均下降0.003至0.005元/千瓦时。金融供给方面,到2025年,全市民营经济贷款余额比去年提高600亿元以上,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用地需求方面,每年争取奖补产业用地指标1000亩,用于民间项目投资领域90%以上。

三是衢州味。立足衢州实际,彰显衢州特色。比如,推进碳账户赋能企业发展,对低碳企业和减碳项目在贷款额度上最高给予1.5倍提额系数,在利率优惠上最高给予减点100个BP。推广政府性融资担保“随借随担”模式,有效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擦亮衢州最优营商环境“金名片”,打造“亲清半月谈”升级版,每半月举办一次与企业家面对面叙谈。设立“企业亮灯日”,在企业取得重大成就的重要节点,在市域范围内合适时段为特定企业“亮灯喝彩”。

五、实施日期

为及时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本举措自2023年10月23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

本举措由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读,举措中涉及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另行制定。咨询电话:307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