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8004718639454/2019-136482 成文日期: 2019-06-21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和年度验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19-06-21 15:5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日报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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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起草说明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和《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做好机关事业、企业缴存单位2019年度的公积金年度验审和基数调整工作。

二、内容解读

1、调整时间。文件要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调整后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即对2019年1月至调整时住房公积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缴。

2、缴存工资基数内容。公积金工资基数包含的内容有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年度各类奖金。

3、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为各5%-12%,但同一单位只能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4、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实行上下限制度。上限按照2018年度市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均工资3倍控制;下限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控制。

5、年度验审的时间和重点内容。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时间是从本通知下文之日起至6月30日止。验审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缴存单位是否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是否存在欠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以及职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等。

6、年度验审及基数调整工作程序。各单位年度验审经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展本年度基数调整工作;验审工作不合格的,按规定要求整改后方可开展本年度基数调整工作。


政策文件地址:

http://gjjzx.qz.gov.cn/art/2019/4/17/art_1688034_38441292.html

http://gjjzx.qz.gov.cn/art/2019/4/17/art_1688034_38441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