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0/2021-120753 成文日期: 2021-03-04
发布机构: 市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执法发〔2021〕2号 统一编号: ZJHC56-2021-0001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5 11: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执法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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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9〕372号)要求,我局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宣布失效的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1年4月5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qz.gov.cn/art/2021/8/6/art_1229039101_2317272.html

    附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4日


附件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1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市区公园、广场市容秩序集中整治的通知

衢执法发〔201359

2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食品类摊贩三年治理行动安排的通知

衢执法发﹝201544

3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的通知

衢执法发﹝20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