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0-114069 成文日期: 2020-09-1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废止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发〔2020〕20号 统一编号: ZJHC00-2020-0004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1 16: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分享:
政策原文 政策解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保障体系,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850元/月·人。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