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6-155268 | 成文日期: | 2026-04-02 16:04:36 |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效性: | 组配分类: | 市府办文件 | |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市级有关单位: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就市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制度供给,突出“小快灵”“小切口”,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动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内陆开放桥头堡地位更加彰显,全力呈现共同富裕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域实践的生动图景”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立法项目安排
(一)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1.衢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起草,2026年3月初审)
2.衢州市制造业发展“五链”融合条例(市经信局起草,2026年5月初审)
(二)年内制定出台的政府规章项目。
衢州市无偿献血关爱激励与优待办法(市卫健委起草,2026年10月提请市政府审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预留1-2件“小快灵”政府规章项目指标,用于解决改革实践急需、群众诉求强烈、涉及政府部门责任落实的立法事项。
三、贯彻执行要求
地方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要严格履行立法程序,做好立法调研、意见征集、专家论证等工作,确保立法各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市司法局要加强与起草单位的沟通,及时跟踪了解立法项目进展,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指导。要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协社法委的沟通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强化立法工作宣传,持续推动“一起来立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