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5-155139 成文日期: 2025-12-01
发布机构: 衢州市卫健委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文件编号: 衢卫发〔2025〕24号 统一编号: ZJHC67-2025-0001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衢州市卫生健康执法领域检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2 09: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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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衢州市卫生健康执法领域检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衢卫发〔2024〕23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衢卫发〔2025〕24号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衢州市卫生健康执法领域检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