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5-155163 | 成文日期: | 2025-12-24 |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 文件编号: | 衢自然资规〔2025〕154号 | 统一编号: | ZJHC63-2025-0006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分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自然资办〔2019〕53号)的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22件、需要修改的3件、废止的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按上位法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2件)
2.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