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5-155170 | 成文日期: | 2025-12-18 16:12:05 |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
| 文件编号: | 衢执法发〔2025〕27号 | 统一编号: | ZJHC56-2025-0002 |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办法》的要求,市局对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基准自2026年1月19日起施行,2024年5月14日印发的《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的通知》(衢执法发〔2024〕4号)同时废止。
附: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2025年).xlsx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18日
衢执法发〔2025〕27号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