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赋码管理和档案管理,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 主体 | 决策承办 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修订《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信安湖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 | 市政府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信安湖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衢政发〔2017〕24号)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 2026年7月底前 |
2 | 公布衢州市区集体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 市政府 | 市资源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 公众参与(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 2026年9月底前 |
3 | 公布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标准 | 市政府 | 市住建局 |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 2026年10月底前 |
4 | 公布衢州市区集体土地征收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 市政府 | 市资源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 公众参与(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 2026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