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衢政办发〔2026〕3号)

发布日期:2026-03-09 15: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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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赋码管理和档案管理,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

主体

决策承办

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修订《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信安湖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

市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信安湖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衢政发〔2017〕24号)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6年7月底前

2

公布衢州市区集体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市政府

市资源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公众参与(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6年9月底前

3

公布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标准

市政府

市住建局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6年10月底前

4

公布衢州市区集体土地征收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市政府

市资源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公众参与(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6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