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6-155265 | 成文日期: | 2026-03-31 16:03:00 |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经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效性: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现就《“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6年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6年版)〉的通知》
发文单位:市经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财政局
二、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示和精神,根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始终锚定“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发展战略,紧密衔接制造业“十五五”规划总体目标,按照“控总盘、优投向、提绩效”的总体思路对专项政策进行迭代优化。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两新”深度融合,积极承接融合上级政策体系,为构建具有衢州特色的现代化产业集群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三、政策解读
(一)修订原则。
一是持续稳进。以“五链”融合为牵引,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持续、精准的政策滴灌和资金保障,稳住工业基本盘,激发创新动能,进一步发挥好制造业作为实体经济的骨干支撑作用,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筑牢经济稳定发展根基。
二是优化结构。承接新一轮省“8+4”政策体系,推进人工智能融合赋能,培育发展算力数据、应用场景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多元化消费需求推动技术迭代与成果转化。同时加大中试平台、金融等方面支持,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风险保障。
三是提升绩效。综合评估上一轮政策执行成效并对比周边地市政策,按照“有效政策加力提效,低效政策及时调整,无效政策果断取消”的原则,对政策条款进行完善优化,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用。
(二)主要内容。
根据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狠抓企业梯度培育、构建创新生态体系、推动数实深度融合、加快绿色节能降碳、打造良好产业生态等六项任务,对政策细则进行适当调整,最终形成“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6年版)。
1、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包含技改项目补助、设备更新项目补助、企业5G应用和云服务项目补助、企业扩容增效奖补等4项政策。
2、狠抓企业梯度培育
包含优质企业奖补、企业上规奖补等2项政策。
3、构建创新生态体系
包含科技攻关项目补助、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补助、创新平台建设奖补、中试平台奖补、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新产品/新技术奖补、三首(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奖补、首台(套)产品应用推广补助、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补、科学技术奖配套奖补、知识产权贯标奖补、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专利导航项目奖补、促进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奖补、知识产权维权奖补、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奖补、标准化战略奖补、“品字标”品牌奖补、商标品牌奖补、化妆品原料研发和产业化奖补、药品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奖补、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奖补等23项政策。
4、推动数实深度融合
包含数字化示范企业奖补、软件产品和资质奖补、算力数据奖补、支持智能场景开放、加快人工智能产业集聚等5项政策。
5、加快绿色节能降碳
包含绿色制造工程奖补、基于碳账户的绿色贷款贴息、企业能源管理项目补助等3项政策。
6、打造良好产业生态
包含政策性融资担保补助、“衢创贷”专项贷款补助、“衢创担”专项担保补助、“衢创保”专项保险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保险服务奖补、企业创新服务券、星级小微企业园奖补、企业诊断培训服务专项补助、产业推广补助、企业家教育培训补助等10项政策。
四、政策范围
细则中的“两区锁定企业”,指市区平台整合时柯城区、衢江区(以下简称“两区”)整合到智造新城和智慧新城(以下简称“两城”)的企业;“市级范围”,是指税收收入归属于衢州市级固定收入(含两城)和市与柯城区七三共享收入的部分;“市本级范围”,是指市级范围、两区固定收入和市与柯城区三七共享收入的部分。除明确规定政策外,省部属非制造业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五、新旧政策对比
根据狠抓企业梯度培育、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构建创新生态体系、推动数实深度融合、加快绿色节能降碳、打造良好产业生态等六项任务,对政策清单进行适当调整,拟新增8项、优化12项、取消6项(详见附表)。
六、实施日期
自2026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为尽快整合现有措施、资源、力量,并加快政策落实兑现,以集中集聚、精准高效政策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执行时间定为发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实施前尚未奖补到位的项目,按《关于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5年版)〉的通知》(衢经信发〔2025〕13号)标准奖补,由现行受理部门执行,执行完毕后《关于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5年版)〉的通知》(衢经信发〔2025〕13号)废止。
七、解读机关
《“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6年版)》解读机关为“大科创”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