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6-155192 | 成文日期: | 2026-01-19 11:01:41 |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卫健委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效性: | 组配分类: | ||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一、出台背景
2023年3月16日,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23〕5号)(以下简称衢州市《实施意见》),对在市内助产机构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落户我市的家庭,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5000元、10000元的育儿补贴,直至子女满3周岁止。
202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国家《实施方案》)。2025年12月,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和标准、申领程序、资金来源和补贴发放等方面内容。
根据国家《实施方案》、省《实施方案》要求和有关部署精神,为做好育儿补贴制度的衔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联合制订了《衢州市落实国家育儿补贴政策衔接方案》(以下简称《衔接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向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备案后发布实施。
二、文件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25〕15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25〕20号)等相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补贴标准。
1.2022年1月1日(含)-2023年3月15日(含)期间出生的婴幼儿。按浙江省育儿补贴标准发放。
2.2023年3月16日(含)-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婴幼儿。按“就新就高”和“有利于当事人”原则发放。
(1)一孩。按浙江省育儿补贴标准发放。
(2)二孩、三孩。①符合衢州市《实施意见》育儿补贴政策的,二孩、三孩每年分别发放衢州市育儿补贴5000元、10000元(均包含浙江省育儿补贴额度,详见附表),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②不符合衢州市《实施意见》育儿补贴政策的,但符合浙江省育儿补贴政策的,按浙江省育儿补贴标准发放。
3.202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婴幼儿。育儿补贴统一按浙江省《实施方案》规定执行。在此基础上,将浙江省与衢州市育儿补贴政策标准的差额过渡为衢州市二孩三孩消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年分别给予1400元、6400元的补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群众可以自主选择领取现金或健康服务券。
(二)明确补贴对象。
1.衢州市《实施意见》育儿补贴。一是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衢州市户籍。二是衢州市《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后(2023年3月16日零时起),符合浙江省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三是在市内助产机构生育且新出生子女落户衢州市内。四是拟申报补贴子女年龄在0-3周岁(36个月)以内。
2.衢州市二孩三孩消费补贴。一是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衢州市户籍。二是2026年1月1日后,符合浙江省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三是新出生子女落户衢州市内。四是拟申报补贴子女年龄在0-3周岁(36个月)以内。
(三)明确申领办法。
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浙江省育儿补贴、衢州市育儿补贴、衢州市二孩三孩消费补贴可通过系统申报,也可以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线下申请。由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四、文件的实施时间
自2026年1月19日起实施,试行3年。
五、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衢州市卫生健康委
咨询方式:0570-30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