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5-155151 | 成文日期: | 2025-12-08 09:12:33 |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效性: | 组配分类: | ||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一、制定背景
衢州市区现行的《衢州市柯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和《衢州市衢江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均于2020年印发。依据《衢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现有划分方案未完全覆盖最新衢州市中心城区范围,无法满足城市发展和环境管理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规范声环境管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文件要求,结合衢州市最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用地现状等,对衢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划分。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分为划分依据、适用范围、区划期限、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限值、划分结果、其他划分说明与方案实施要求七个部分。
(一)划分依据。以《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衢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为划分依据。
(二)适用范围。划分范围为《衢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界定的衢州市中心城区,总面积约255平方千米。方案适用时段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噪声的影响,执行现行的《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不适用本方案。
(三)区划期限。期限为2026—2030年。
(四)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限值。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分别执行相应环境噪声限值。
(五)划分结果。衢州市中心城区划分为4类25个功能区。其中,1类区5个,总面积23.837平方千米;2类区11个,总面积144.925平方千米;3类区4个,总面积84.525平方千米;4a类和4b类共139条交通干线(总长度734.344千米)、5个交通服务区域(总面积1.501平方千米)。
(六)其他划分说明。对声环境功能区作了9条补充说明。
(七)实施要求。本方案自2026年1月10日起施行。原有相关方案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三、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徐德佳
联系电话:0570-3079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