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6-155213 成文日期: 2026-02-13 11:02:05
发布机构: 衢州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文件编号: 衢政发〔2026〕3号 统一编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专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及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2-14 11: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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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实干担当、奋勇争先,特别是在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名单、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等专项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以下集体及个人记功、嘉奖。

一、在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名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

(一)集体三等功(3个):市经信局、浙大衢州研究院、巨化技术中心。

(二)集体嘉奖(3个):市科技局、智造新城管委会、工业集团。

(三)个人三等功(2名):任其龙(浙大衢州研究院)、杨波(巨化技术中心)。

二、在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

(一)集体三等功(3个):市司法局、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二)集体嘉奖(22个):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营商办、市委编办、市信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综合执法局、柯城区司法局、衢江区综合执法局、龙游县司法局、江山市司法局、常山县司法局、开化县司法局。

(三)个人三等功(13名):江建新(市司法局)、徐爱平(市政府办公室)、徐兴(市委巡察组)、樊秀丽(市委老干部局)、熊丹(市公安局)、何辛(市法院)、石锦杰(市检察院)、章俊浩(柯城区司法局)、刘婷(衢江区司法局)、叶进(龙游县司法局)、徐建震(江山市司法局)、占利华(常山县司法局)、朱建元(开化县司法局)。

(四)个人嘉奖(38名):刘俊(市人大办公室)、徐路楣(市政协办公室)、张卫国(市委政法委)、叶建华(市委网信办)、颜珂(市委编办)、毛婵艳(市发改委)、毛庆明(市经信局)、张建红(市教育局)、郑慧望(市司法局)、汪颖飞(市司法局)、彭云冲(市司法局)、邵晨澎(市司法局)、费宁(市司法局)、柯成(市司法局)、徐铮(市司法局)、吴俊丹(市生态环境局)、宋翔(市交通运输局)、余晨(市农业农村局)、严小玲(市卫健委)、何燕(市应急管理局)、谭佳(市市场监管局)、罗宴宾(市综合执法局)、俞锦峰(市营商办)、叶新政(市资源规划局)、余淑芬(市住建局)、张鹏程(市商务局)、黄林鹏(智造新城管委会)、陈岗(智慧新城管委会)、郦轶文(柯城区政府办公室)、吴杏(柯城区司法局)、应莹(衢江区司法局)、郑向东(衢江区司法局)、张星昱(龙游县委办公室)、徐欣然(江山市委办公室)、徐硕(江山市司法局)、张爽(常山县司法局)、徐冲冲(常山县司法局)、季强(开化县委政法委)。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各地、各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履职、担当实干、积极作为,努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注入更强衢州动能、展现更大衢州担当。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