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MB1848679K/2025-154945 成文日期: 2025-09-22 00:09:00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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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9-22 11: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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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衢政发〔2020〕26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24〕2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等原则和参保扩面相关要求起草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60元。

(二)在衢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生(含研究生)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三)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等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财政补贴。

(四)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凭本市居住证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短期内无法提供居住证的,可凭本人或直系亲属在衢居住、就业相关证明办理医保参保并承诺及时办出参保人市域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三、实施日期

2025年10月19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