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5-154474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市文旅通〔2025〕23号 | 统一编号: | ZJHC66-2025-0002 |
各县(市、区)文旅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保障《衢州市围棋发展振兴条例》的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文化市场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办法》和《浙江省文化市场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办法(修订)》等法律和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衢州市围棋发展振兴条例设定的文化领域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围棋发展振兴条例设定的文化领域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衢州市围棋发展振兴条例设定的文化领域处罚事项裁量基准
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8月25日
衢市文旅通〔2025〕23号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围棋发展振兴条例设定的文化领域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