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3595 成文日期: 2025-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5年7月7日拟对衢州市亿丰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件硅胶制品系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7 10: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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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5000万件硅胶制品系列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产智路 18 号

       建设单位:衢州市亿丰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衢州市亿丰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800万元,购置衢州智造新城产智路18号中南高科衢州智能制造产业园8#-01-101、8#-02-1013499.32平方米厂房,规划布置生产区、检测区、原料区、成品区以及危废仓库和一般固废仓库,购置国内先进的真空捏合机、开炼机、热压成型机、平板硫化机等设备,形成年产5000万件硅胶制品系列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年产3500套矿山机械配件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 喷砂粉尘经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处理的投料粉尘一同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炼胶、硫化、二次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次硫化废气温度较高,通过降温预处理后再通过活性炭处理);车间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在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过衢州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入衢江。 3、固废: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添加剂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除尘灰、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