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5-154077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市府办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政办发〔2025〕24号 | 统一编号: | ZJHC01―2025―0007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促进入境旅游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促进入境旅游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培育壮大入境游市场,提升衢州城市国际传播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5〕2号)、《关于印发促进入境旅游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文广旅〔2024〕2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鼓励引客入衢留衢
(一)用好“全球免费游衢州”政策。在每年1月—3月(不含春节假期)、11月—12月,14个核心景区面向全球游客免费开放的基础上,4月—10月对境外团队游客实施免费。(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二)激励旅行社招引境外游客。对当年度招徕接待境外游客在衢过夜累计达到1000人次的旅行社,住宿1晚、2晚及以上的,分别按照100元/人次、150元/人次进行奖励,单个旅行社奖励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对当年度招徕入境游客数5000人次及以上的前三名旅行社,分别予以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三)鼓励住宿企业招引境外游客。对当年度境外游客接待量达到4000人次的旅游饭店和境外游客接待量达到100人次的等级民宿,按50元/人次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四)支持A级景区做优产品业态。对标国内一流,打造具有衢州辨识度的旅游目的地,对当年度境外游客接待量超过3万人次的景区,按10元/人次予以奖励,单个景区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五)推动国际性赛会发展。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在衢州举办各类国际性研学、会议、赛事活动。境外20人及以上的青少年研学活动,或总体规模达到100人且境外嘉宾占比高于20%的国际性会议、赛事,住宿1晚、2晚及以上的,对组织方分别按照100元/人次、150元/人次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
(六)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策划打造以衢州古城、“联盟花园”等为重点的文化旅游核心产品。对接境外游客旅游需求,发布一批生态、美食、非遗、康养、运动等主题入境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开拓海外客源市场
(七)强化与重点区域合作。强化与东南亚、欧美市场合作,开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潜在市场。联动上海、杭州、黄山、义乌等境外游客较多的周边城市,推出相关联程产品,联合开展城市文旅推介。(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八)开展海外营销宣传。鼓励各单位、部门参加境外交流推广活动,支持企业赴境外参加国际旅游展会、文旅推介活动。支持“子曰”等市级账号在国际主流社交媒体开展旅游目的地宣传。(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市文旅局)
(九)壮大入境游市场主体。鼓励市内企业通过合作,引进市外入境旅游企业。支持衢州文旅企业在境外主要客源地注册公司或建立分支机构,与国际旅行商合作招徕境外游客。(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三、优化入境旅游环境
(十)优化支付环境。扩大星级旅游饭店、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等重点场景的境外银行卡受理覆盖面。鼓励银行在景区景点、品牌酒店、便利店等布设外币POS机。增设外币兑换点,鼓励出租车司机和旅行社导游在接待入境团队期间携带小面额现金和零钱。(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分行、市交通运输局)
(十一)优化语言环境。逐步提升A级景区、星级饭店、文博场所、交通枢纽等场景的多语种导览系统(英语、日语、韩语)。鼓励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和公共文化场所配备专业翻译设备。完善免费游预约小程序等对外服务平台,提供多语种介绍、预约和咨询服务。联合高校培养小语种讲解人才,组建涉外讲解服务队。对在衢州注册的专职外语导游,一年内在本市接待境外游客300人次以上,且排名前五位的,纳入市级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优化出行环境。指导旅行社开展入境游团队签证便利化工作,简化申请人签证办理手续。优化旅店业住宿信息采集应用系统,实现外宾入住快捷登记。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车辆营运证配发机制,满足小团化旅游市场对小型营运车辆的需求。在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站等场所增设境外游客服务功能,提供手机通信、外币兑换、交通出行、旅游攻略、应急求助等综合“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附则
(十三)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十四)入境过夜游客是指在衢州过夜的境外人员,具体数据以省公安厅的相关平台为准。
(十五)政策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市财政保障市本级的项目奖励。各县(市、区)财政保障辖区内的项目奖励。每年奖励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所有奖励项目当年评定后在下一年度兑现。同一市场主体符合上述多条政策或有其他同类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十六)同一批次游客只能由组团社或地接社其中一方申请奖励,且每人次仅统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