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66U/2025-154064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衢江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启用了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8月10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⑤“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等5类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备注 |
1 | 319省道168KM130M花塘路口(江山往衢州方向) | ⑤ | 小型客车限速70km/h;其他车辆限速50km/h |
2 | 319省道137KM500M粟里蓬路口(江山往龙游方向) | ⑤ | 小型客车限速70km/h;其他车辆限速50km/h |
3 | 振兴东路与文苑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
4 | 江滨西路与通江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