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66U/2025-153972 | 成文日期: | 2025-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重新启用了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8月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⑥“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备注 | |
1 | 江山路与林山路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
2 | 常山路与林山路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
3 | 灵江路与郑云路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
4 | 兴华路与凯胜路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
5 | 钱江大道与江山路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
6 | 四喜路通荷幼儿园门口路段 | ⑥ | ||
7 | 狮桥街体育场路路口 | ⑥ | ||
8 | 金建台路府山街道综合文化站门口路段 | ⑥ | ||
9 | 衢州市柯城区荷花中路160号 | ⑥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