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3758 | 成文日期: | 2025-07-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杭钢臻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近净成型环保合金、高纯高性能合金、高端特种合金材料6900吨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翁佳路20号(浙江常山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浙江杭钢臻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主要产品及产量:租赁浙江常固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常山县金川街道翁佳路20号厂区的生产车间,购置工频炉、中频炉、光谱仪、无芯车削机、退火炉、轧机、挤压机等设备,形成年产6900吨近净成型环保合金、高纯高性能合金、高端特种合金材料的生产规模。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分类 | 主要内容 | 治理效果 | 建设投资(万元) | 运行费用(万元) | ||
废水 | 废水收集处理措施 |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污管线明确标志。 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泵入炉渣回收工段直接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CODCr、NH3-N、总氮、总磷、动植物油、SS。 | 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中各污染因子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限值要求,总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限值要求。 | 1 | 1 | |
废气 | 废气收集处理措施 | 有组织 | 原料检测烟气和熔化烟气主要污染因子有铅、镉、铬、砷、镍、锡、锑、锰、其他烟(粉)尘等,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降温+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设施设计风量45000m³/h | 经处理后排放废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其中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依据《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按照30mg/m³从严控制,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参照《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金属熔化过程铅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2mg/m³从严执行。 镍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执行;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参照《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有关限值执行。 | 50 | 10 |
无组织 | 炉渣采用水润湿,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主要污染因子有铅、镉、铬、砷、镍、锡、锑、锰、其他烟(粉)尘等,破碎粉尘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要求加强车间通风。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控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有车间厂房的其他炉窑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监控浓度参照《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中限值; 厂界无组织镍及其化合物监控浓度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 | ||||
噪声 |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设备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减震与隔声装置,并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以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1 | / | |
固废 | 分类收集处置 |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有沉淀渣、除尘灰和废布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废包装材料。 车间设置1个10㎡的危废暂存库,用于暂存沉淀渣,最大贮存能力20吨;厂区西南角布袋除尘装置下设置1个6㎡的危废暂存库,用于暂存除尘灰和废布袋,最大贮存能力8.5吨;车间内设置1个6㎡的一般固废仓库,用于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最大贮存能力1吨。 | 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废贮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3 | 7 | |
地下水 | 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实行源头防控,厂区管道“可视化”,防止跑冒滴漏造成地下水污染,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厂区及周边布设地下水监控井,按照监测计划定期监测,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预警体系。 | 厂区及周边地下水不受到污染,地下水环境质量不下降。 | 3 | / | |
土壤 | 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实行源头防控,厂区管道“可视化”,防止跑冒滴漏造成地下水污染,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稳定,保证废气处理效率和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大气沉降带来的土壤污染;污水收集池、危废暂存库等重点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避免垂直入渗带来的土壤污染。 | 厂区及周边土壤不受到污染,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 3 | / | |
其他 | / | 厂区按要求配置1个54m³的事故应急池。按要求配备应急物资。 | 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满足应急需要。 | 1 | / | |
合计 | / | 62 | 18 |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