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3754 | 成文日期: | 2025-07-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副产工业盐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循环化技改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绿茵路26号
建设单位: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厂区总用地234亩,项目拟投资7148.77万元,其中设备投资5176.81万元。利用原有厂区土地1.73亩,新增厂房建筑面积1493.74m2,建设湿法氧化车间以及配套设施,新购置1套高温湿法氧化生产线、1 台溴化锂机组以及1套45t/h中水回用装置,同时新增1条由豪邦化工至巨化电化厂离子膜烧碱装置的管道。项目生产的 22%工业氯化钠溶液产品可供给巨化电化厂作为离子膜烧碱的原料,实现园区资源绿色低碳循环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副产工业盐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循环化技改项目(项目名称)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ECO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引至三级喷淋塔喷淋处理(酸喷淋+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天然气导热油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设备自带的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项目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直接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其他生产废水经混合后一起进入企业北侧现有的新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 各类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