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2XL/2025-152949 成文日期: 2025-06-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公告公示

衢州市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口就业补贴、企业社保补贴、招工补助(2025年第三批)发放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04 17: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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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发〔2019〕28号)和《关于继续做好东西部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相关事项的通知》(衢市人社便签〔2021〕180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1名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口发放就业补贴等,合计补贴金额:9000元;对符合条件的1家吸纳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口就业企业发放社保补贴、招工补助,合计补贴金额:8225.52元。现予以公示,明细见下表。

衢州市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口就业补贴、一次性交通补贴、探亲补贴(个人)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项目单位名称补贴标准核定补贴享受期限核定补贴金额(元)合计(元)
1杨*5107************30就业补贴浙江鸿盛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来我市就业,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口,给予1000元/月的就业补贴;当年度有返乡记录的,每年给予1500元/人的交通补贴和1500元/人的探亲补贴。2024.09-2025.0260009000
一次性交通补贴1500
探亲补贴1500
衢州市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口企业社保补贴、招工补助(企业)
序号补贴项目补贴人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补贴标准核定补贴享受期限核定补贴金额(元)合计(元)
1社保补贴1浙江鸿盛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1330802MA29U11Q44对在衢企业吸纳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口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含)以上的,给予1200元/人的招工补助。对于与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满3个月及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予用工企业实际缴纳单位部分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保险之和的社保补贴。2024.09-2025.027025.528225.52
2招工补助11200

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

地址:衢州市仙霞中路36号行政中心4号楼415办公室

电话及传真:0570-8881718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