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2421 | 成文日期: | 2025-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瑞固(衢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全固态电解质项目(一阶段年产18吨全固态电解质项目)
建设地点: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区块化工集中区
建设单位:瑞固(衢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瑞固(衢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4亿元,用地73亩,建设产能规模为年产2000吨全固态电解质,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用地20亩,建成年产18吨全固态电解质的生产能力,第二阶段用地约53亩,建成年产1982吨全固态电解质的生产能力。第二阶段若建设需另行委托环评。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分类 | 本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 效果及标准 | |
废水 | 生活污水和其他废水(CODCr、NH3-N、石油类、SS、总磷和硫化物等) | 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其他生活污水、其他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调节池+混凝沉淀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后纳管至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 |
废气 | 投料废气(G1:硫化锂、硫化磷) | G1投料粉尘在密闭投料器内接入废气处理系统经“碱喷淋+水喷淋”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不低于15m) | 颗粒物和硫化氢执行GB31573-2015中表4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本环评中正己烷、乙酸丁酯、丙酮和乙醇 排放标准参照执行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以上排放污染物均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
工艺废气(G2~G7、G9) | G9经干式过滤后汇同G2-G7进入1#深冷机组(“表冷(8℃)+深冷一级冷凝(-20℃)+深冷二级冷凝(-55℃))冷凝后进入末端“1#二级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回收”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不低于15m) | ||
工艺废气(G8、G10) | G8经干式过滤后汇同G10经2#深冷机组(“表冷(8℃)+深冷一级冷凝(-20℃)+深冷二级冷凝(-55℃))冷凝后进入末端“1#二级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回收”后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不低于15m)(备注:G8所在工序自带设备溶剂回收率95%),总处理风量2500m³/h,废气密闭收集,收集率100% | ||
装置无组织废气 | 装置无组织废气经隔间密闭收集至尾气处理系统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DA001排放,车间内收集风量为2500m3/h,收集效率为90% | ||
储罐废气、设备清洗废气、污水站恶臭 | 储罐废气经喷淋吸收(自带除雾)后汇集设备清洗废气、污水站恶臭进入2#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 ||
实验室废气 | 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1套3#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 | ||
危废库废气 | 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1套4#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 | ||
食堂油烟 | 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工作等 | 北厂界和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土壤及地下水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 防止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 | |
固废 | 精馏废液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危化品废包装材料(破损)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产品试验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实验室废有机溶剂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设备清洗废液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劳保用品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活性炭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收集粉尘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过滤袋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导热油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污泥 | 综合利用 |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环境风险 |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厂区现有一座741m3的事故应急池,若产生事故废水,及时将废水排至事故应急池;加强环境管理,安排巡查,防范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等出现故障,并加强维护和保养,减少设备故障率;安装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防范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本项目建成投产前,企业应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各项应急措施和设施落实到位,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举行应急演练。 |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