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衢州太真~花园岗110kV线路工程
地理位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柯城区境内。
建设内容与规模:
①太真变扩建110kV出线间隔2个,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上进行,不需新征土地。②本期新建110kV线路路径长度14.2km,其中同塔双回路10.3km,混压四回路2.0km(拆除原太真~航埠220kV单回路塔后利用现有线路通道新建四回塔,本期2回110kV线路与太真~航埠220kV单回线路同塔架设,另有一回线路预留不架线),双回电缆1.9km。
线路走向:线路自220kV太真变110kV构架双回出线,右转向西,在石岗村北侧左转,跨越省道S305至浙江豪龙建材有限公司东南侧,至南垄村北侧山丘后左转至220kV太航线17#东侧穿过(17#需升高改造);右转在220kV太航线南侧平行前进,至220kV太航线26#南侧,左转从生家山和杨家村之间穿过,然后利用220kV太航线29#-34#通道,新架设4回路塔(太航线28#和35#改耐张),和220kV太航线同塔架设至原220kV太航线34#附近和220kV太航线分开,左转然后跨过沪昆高速公路至盈川小区北侧电缆终端塔,然后电缆经盘圈井,在道路东侧电缆顶管穿越盈川东路,然后沿着紫薇北路东侧排管敷设向南行进至亭川东路北侧,顶管穿越亭川东路,右转沿着亭川东路南侧至白云小区东侧,左转沿着规划的江郎北路(待建)道路绿化带向南行进,顶管穿过花园东大道,利用原线路电缆沟至110kV花园岗变。
本工程总投资为5016万元(本工程电缆土建工程1208万元由地方政府出资,其余由电网公司出资),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46%。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沿线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评价范围内共有电磁、声环境保护目标10处,涉及衢江区云溪乡云溪村和蒋村、万田乡谷塘村和下方村、白云街道。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
(1)输电线路的塔基建设主要采取人工掏挖,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是混凝土浇筑使用的振捣棒、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一般施工强度不大,对居民的声环境影响较小。总的来说,本工程的建设,工程量小,施工简单,时间较短,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2)塔基及电缆沟在施工中,由于土地裸露产生的局部、少量二次扬尘。但施工时间短,开挖面小,因此,受本工程施工扬尘影响的区域小、影响的时间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3)施工过程中废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利用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因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拆除原太真~航埠220kV单回路塔、弃土、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若不妥善处置则会产生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影响,产生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则污染周围环境。塔基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送至固定场所进行处理。在此基础上,施工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5)本工程施工期对土地的占用主要为塔基永久用地和临时占地。工程的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期临时便道、牵张场、跨越施工点。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为施工时的临时占地,工程在施工时需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避免由于风、雨天气可能造成的风蚀和水蚀。施工结束后,塔基除立塔四角处外均可以恢复植被,因而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施工期间,人类活动、机械设备等产生的噪声、灯光及人为诱杀活动等可能对施工区内的野生动物产生一定影响,使施工周边区域中分布的鸟类及野生动物迁移,但施工期较短,无爆破等重大影响源,对野生动物干扰影响不大。
运行期:
(1)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电晕会产生一定的可听噪声,一般输电线路走廊下的噪声对声环境贡献值较小,不会改变线路周围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可以预测在好天条件下,本次拟建的110kV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2/4a类标准要求。
(2)通过理论预测和类比监测表明太真~花园岗110kV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同时满足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等场所电场强度10kV/m的控制限值。
(3)在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使本工程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4)110kV输电线路运行,不产生生活污水。
(5)110kV输电线路运行,不产生固体废物。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禁止在河流两岸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采砂等活动,尽可能减少开挖面积、开挖量,缩短作业时间,以减小施工作业对周边生物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植物、鸟类的宣传牌,严禁施工人员捕捉、猎杀野生动物和鸟类;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运输散体材料密闭、包扎、覆盖;弃土弃渣等合理堆放;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夜间施工。
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严格按照《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有关规定,保证导线对地高度、导线与建筑物最小垂直距离、边导线与建筑物最小净空距离。线路在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应不低于7.0m,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应不低于6.0m。
(2)施工结束后根据地形条件,以适时适地的原则对临时施工占地区域和永久占地区裸露地进行植被恢复和绿化。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太真~花园岗110kV线路工程工程有利于改善区域供电状况,减少故障停电,增加供电可靠性。本工程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3月27日发布的第9号令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电网改造及建设”的鼓励类项目,符合《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浙江省衢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严格执行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110kV线路的运行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等均满足相应标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下方链接下载查阅《衢州太真~花园岗110kV线路工程》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联系人:姚工;电话:0570-3841893;地址:衢州市新河沿6号。
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10号;联系人:徐工;电话:025-89663044 ;邮箱:879156004@qq.com。
③审批部门:
衢州市环保局,电话:0570-3890106,传真:0570-3890106。
附件:1、衢州太真~花园岗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版).pdf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