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衢州白沙(东港)110kV输变电工程
地理位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境内。
建设内容与规模:
(1)白沙110kV变电站工程:本期新建主变2×50MVA,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24回,装设2×(3600+4800)kvar电容器组,装设2×1000kVA消弧线圈。
(2)崇文~白沙、衢州~巨化总T接白沙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双回架空输电线路2×1.6km,双回电缆2×1.5km。原110kV衢州~巨化线路运行状态较差,需结合本工程的拆除重建单回架空线路1.7km。
(3)崇文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沿线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共有电磁环境保护目标5处,主要为变电站周围及线路沿线学校、民房、厂房。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
(1)本工程为110kV变电站及送出线路的建设,工程量小,施工简单,时间较短,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2)110kV变电站、电缆沟及塔基在施工中,由于土地裸露产生的局部、少量二次扬尘。但施工时间短,开挖面小,因此,受本工程施工扬尘影响的区域小、影响的时间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3)110kV变电站、电缆沟及塔基施工场地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送至固定场所进行处理。(5)施工期变电站土建、电缆沟和塔基开挖,将碾压、损坏部分植被。工程沿线主要植被为香樟树、杨树以及灌木植被。线路施工结束后,电缆沟和塔基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地表植被可及时恢复,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运行期:
(1)对110kV变电站的声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理论预测方法,对110架空线路的声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类比监测方法,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110kV电缆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没有影响。
(2)通过类比调查结果表明110kV变电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
通过类比监测及理论预测表明110kV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
(3)变电站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pH、COD、BOD5、NH3-N。110kV白沙变电站为无人值班变电站,仅有一人值守,一年产生的生活污水为43t。变电站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站外市政污水管网。
110kV输电线路运行,无废水排放。
(4)110kV变电站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变电站内设有垃圾箱,生活垃圾平时暂存于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110kV输电线路运行,不产生固体废物。
变电站内的蓄电池作为应急备用电源使用,当蓄电池需要更换时,由有资质的蓄电池回收处理机构回收。变电站内设置了事故油池,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将直接进入事故油池内,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利用,不外排。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线路施工结束后,应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堆料、堆土等临时占地应选在空地,定期洒水,加盖遮挡棚,较少水土流失的发生,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恢复。对施工周围遗留的废弃碎石等进行清理,对硬化地面进行翻松,以便原有植被的恢复。本工程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4kV/m、100μT标准限值。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衢州白沙(东港)110kV输变电工程有利于改善区域供电状况,减少故障停电,增加供电可靠性。本工程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1月1日发布的第29号令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电网改造及建设”的鼓励类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衢州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方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在严格执行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110kV线路的运行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均满足相应标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下方链接下载衢州白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公示本).pdf查阅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联系人:童工;电话:0570-3841893;地址:衢州市新河沿6号。
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10号;联系人:夏工;电话:025-89663032 ;邮箱:395685191@qq.com。
③审批部门: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70-3890105,传真:0570-3890106。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