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26 09: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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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衢州市高铁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四网”建设工程(柯城安置房周边配套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大道333号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6069.00万元,位于衢州高铁新城片区,建设占地约38913m2(58.3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等。其中智创路为城市次干路,智创路(三江西路~柯安一路)红线宽 28m,智创路(柯安一路~柯安三路)红线宽30m,设计车速40km/h;柯安二路、田园二路为支路,红线宽 18m,设计车速 30km/h,三条路设计总长约1884m。;柯安二路道路全长786m,城市支路等级,设计车速30km/h,标准路幅宽18m;田园二路道路全长380m,城市支路等级,设计车速30km/h,标准路幅宽18m。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道路

保护目标

坐标

与道路边界线/中心线最近距离m

距道路边界线

40m范围内

距道路边界线40-200m范围内

环境保护执行标准

第一排

/

总户数

总户数

声环境

大气

环境

E

N

现状

营运期

智创路

柯城安置房(在建)

118.809725

28.969642

东侧

9/25

1001~25层)

464

1436

2

4a/2

二级

柯安二路

柯城安置房(在建)

118.813361

28.969808

北侧

13/22

100

1~25

596

2500

2

2

二级

田园二路

柯城安置房(在建)

118.812844

28.968972

东、西两侧15/24

72

1~18层)

576

2804

2

2

二级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

(1)本项目施工阶段空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本环评针对建材堆存、材料运输、装卸、场地施工等过程均提出防治措施,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的基础上,可大大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泥浆水、施工机械油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影响。泥浆水、机械油污水分别经沉淀、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污水管网。

(3)分析认为昼间、夜间施工噪声会给沿线距离较近村庄居民的生活和造成干扰。针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影响,在相应路段施工中,应设置临时隔声围护,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4)根据土石方平衡,本项目工程弃渣主要包括路面垫层、老路面拆除废弃物,弃渣直接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工程产生的弃方经过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

(1)本项目是城市次干道及城市支路项目,项目沿线无服务区、车站等集中式排放源,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无评价等级要求,无需开展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路面径流水通过边沟和管道进行收集,防止污废水污染水体。在此基础上,本工程径流水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对现状敏感点的预测根据对沿线4个敏感点的声环境预测,位于4类区中1个敏感目标预测点,营运近期昼无超标,夜间无超标;位于1类区的1个敏感目标预测点,营运近期昼间敏感目标智创路有超标超标量为1.9dB(A);夜间3个敏感目标智创路、柯安二路、田园二路有超标,超标量分别为2.8dB(A)、1.1dB(A)、0.3dB(A)。

(4)本项目运营期的固废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

(1)施工期减少废气影响应对易产生扬尘的物资,如水泥、黄砂、灰渣等,不要在开阔地或露天堆放,运输时尽量避免敞开式运输及过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针对距道路两侧有居民点路段施工中,施工过往车辆应限速,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施工屏障进行隔离;采用商品(湿)水泥,沥青不在现场拌和,并应采用封闭式运输。

(2)防止施工期间污水进入水体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经验丰富的施工队,同时在桥梁施工中加强监督,施工人员应加强施工管理,防止建筑材料掉入河道,同时开挖的污泥应集中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水体,上层浮油由相关单位处理;砂石料采用外购,施工废水应设置沉淀池干化处理,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除尘绿化,不能利用的经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排放。对施工场地、砂石料堆场、临时堆土场等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沙池,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充分利用村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含有害物质的沥青建材等不能堆放在水体旁,堆放地点加设蓬盖。

(3)避免噪声扰民应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高噪声机械和临时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敏感点;加强对各种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有些需要连续作业的,应征得当地主管部门同意,并将施工作业的时间安排预先告知附近人员,以便取得谅解;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同时在施工作业场地内车辆运输也应尽量避开靠近外围路线。

(4)施工期的余方用于其它道路工程,其余不能利用的部分送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临时工程占地如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在工程完工后要尽快复垦利用和恢复林、草植被。对占用的农用地仍复垦用作农用地,在对废渣、废料和临时建筑拆除、清理后,对压实的土地进行翻松、平整,适当布设土埂,恢复破坏的排水、灌溉系统;对占用的林地、荒地在对废渣、废料和临时建筑拆除、清理后,平整场地,并充分利用清表弃土,造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

运营期:

(1)运营期减少废气影响应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在工程沿线多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改善沿线景观。

(2)运营期防止径流水进入水体平时做好路面清洁工作以及加强对道路排水管网的日常维护保养。

(3)运营期满足敏感点室内达标应考虑采用低噪声路面,从源头降低噪声的影响;将行车道集中到道路中部、降低路面坡度,减少机动车噪声对道路外界的影响;道路两侧预留的绿化带种植吸声量较大的乔木、灌木、草地等,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也可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可有效降低人的感觉噪声级,减小主观烦恼度;全路段设置禁鸣标志,避免由鸣笛导致的交通噪声增大情况,安装超速监控设施,防止车辆超速行驶;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维护路面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衢州市高铁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四网”建设工程(柯城安置房周边配套工程),智创路(三江西路至柯安三路)选址于南起三江西路,北至柯安三路;柯安二路(智创路至田园一路)选址于西起智创路、东至田园一路;田园二路(柯安一路至柯安三路)选址于南起柯安一路、北至柯安三路,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所排污染物数量少,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可以做到不改变环境质量现有功能和水平,并可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公众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由此可见,在建设单位具体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0年09月3日~2020年09月16日)。公众下载《衢州市高铁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四网”建设工程(柯城安置房周边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

全本:柯城安置房周边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70-3085095

(2)建设单位: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周工/15857052505

(3)环评单位: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毛工/18767005770

单位所在地址:衢州市白云中大道88幢颐高广场A座1211室

公告发布单位: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