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26 09: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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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衢州市鹿鸣半岛时尚文化创业园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以东,石梁溪以南,信安湖以西,衢江以北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工程项目包括园区配套服务用房建筑及地下车库建设;风景园林工程建设,包括鹿鸣山改造、西区大草原提升改造、滨水绿地等;配套工程建设,包括亮化工程、附属道路工程、给排水浇灌工程、综合管线工程、户外家具、环卫设施、防洪工程、综合防火设施。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41391m2,设计总建筑面积120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5000m2,地下建筑面积65000m2(配备机动车停车位约1800个),改造鹿鸣山约210000m2,改造西区大草原及滨水绿地约300000m2。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衢州市鹿鸣半岛时尚文化创业园西侧紧邻拟建生态居住区,200m范围内无其他已建敏感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

(1)废气: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的风力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车辆运输所产生的道路扬尘和作业扬尘、施工期车辆汽车尾气以及装修期废气。采取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应加盖篷布;避免大风天气作业;避免敞开式运输;撒落泥土、物料应及时清扫;洒水抑尘;施工车辆运输线路应尽量避开居民区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后的冲洗水等。施工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主要来自汽车运输、建筑机械设备的使用及装潢时装潢设备的使用。采取①采用静压打桩机或钻孔式灌注机;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内容及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迫不得已时应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需夜间施工时,应征得周遍住户的同意,并加强与附近住户的沟通,夜间施工时应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告知附近住户;③打桩机等高噪声建筑机械尽量置于远离场界处进行,尽量置于整个场区的中间位置;④固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应加设工棚,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围墙);⑤施工车辆出入口等不要设在靠近敏感点的位置;⑥项目四周增设隔音挡板;⑦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联接部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振技术;⑧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和采取若干奖罚措施,以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主要为建筑弃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装潢时产生的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土方回填用于绿化,剩余土方送到指定地点(如垃圾填埋场)或作辅路基等处置。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餐饮油烟废气、恶臭。汽车尾气污染物NO2、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CO排放浓度满足《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中的所规定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设置集中的烟道,将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不高于2mg/m³)的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烟道集中排放。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符合国家和衢州市环保政策的要求。该处理方式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运营期间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垃圾临时堆置场所及公厕、垃圾中转站。项目针对公厕恶臭,要求加强通风处理,定期进行清洗、除异味、消毒。

因此,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放

(3)噪声:项目营期间噪声源主要来自车辆行驶噪声,水泵、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人群活动产生的噪声。经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人群活动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周边敏感点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噪声1类标准,项目能满足达标排放原则。故本项目正常运行时不会改变厂界及附近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类别,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垃圾收集库做好防渗,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大气环境:对于地下车库废气,经强制通风收集,由竖井引至屋顶排放。经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贡献浓度甚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对于地面停车位废气,由于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露天空旷条件很容易扩散,对小区内部和外界影响不大。

本项目厨房都采用管道天然气。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后的废气通过竖井至屋顶排放,因此燃料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忽略。油烟废气经过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竖井引至屋顶排放,由于高空扩散条件较好,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对于垃圾收集箱产生的恶臭,建设单位采用移动式垃圾箱进行收集,并及时清运,则恶臭对环境影响很小。

(2)水环境:本项目污水排水量为25.5万m3/a,本次环评要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后、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分公司处理。生活污水较易生化处理,对污水处理厂冲击不大。

(3)噪声环境:经合理布局、距离的衰减以及墙壁的隔声等相关隔声防噪措施后,各场界噪声能达到相应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实际排放量为零,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衢州市鹿鸣半岛时尚文化创业园建设项目,属48土木工程建筑业,符合国家和本省的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以东,石梁溪以南,信安湖以西,衢江以北,用地性质为文化业、商业服务业用地,符合衢州市城乡用地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建设过程中使用合格的环保产品,采用节水、节电设备,满足清洁生产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本项目为文化业、商业服务业,若功能发生改变必须报有关部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0年09月04日—2020年09月17日)。公众可登录下方链接下载《衢州市鹿鸣半岛时尚文化创业园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

全文:衢州市鹿鸣半岛时尚文化创业园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70-3890106

(2)建设单位: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金佳媛/18057005299

(3)环评单位: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毛工/18767005770

单位所在地址:衢州市白云中大道88幢颐高广场A座1211室


公告发布单位: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