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2752 | 成文日期: | 2025-05-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澳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环保型粘结材料,年回收副产1400吨四氢呋喃、600吨甲醇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兴工十路2号
建设单位:浙江澳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括: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建设年产4500吨环保型再生聚酯热熔胶、4500吨环保型再生尼龙热熔胶、2500吨功能性高弹聚酯热熔胶、3000吨聚氨酯热熔胶、5500吨热熔胶粉,年副产1400吨四氢呋喃、600吨甲醇项目,甲醇用于醇基燃料。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水 | 综合废水 | 1、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 2、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80t/d,处理工艺调整为高浓废水经铁碳微电解+芬顿+沉淀(其中喷淋预留鸟粪石沉淀),综合废水经水解酸化处理+AO+沉淀+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 达到江山市江东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 |
废气 | 无组织废气 | 生产设备尽量密闭化、管道化,并采用集气罩吸风等方式进行废气收集 | 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015)及修改单、《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修改单等 |
有组织废气 | DA001排放口(15m,主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异氰酸酯、MDI、氨、臭气浓度,风量5000m3/h):乙类车间环保型再生尼龙热熔胶生产线有机废气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罐区废气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DA002排放口(15m,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风量40000m3/h):环保型再生尼龙热熔胶生产线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功能性高弹聚酯热熔胶生产线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热熔胶粉生产线磨粉、筛分、包装、粉料储罐排气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环保型再生聚酯热熔胶生产线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DA003排放口(15m,主要污染因子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风量5000m3/h):废水处理废气加盖收集后经现有酸洗塔+碱洗塔+氧化剂喷淋处理后排放。 DA004排放口(15m,主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四氢呋喃、甲醇、氨、臭气浓度,风量15000m3/h):甲一车间功能性高弹聚酯热熔胶生产线有机废气、甲二车间环保型再生聚酯热熔胶生产线有机废气、四氢呋喃提纯废气、醇基燃料调合废气管道收集后经二级冷凝+两级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甲二车间环保型再生尼龙热熔胶有机废气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DA005排放口(15m,主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异氰酸酯、MDI,风量15000m3/h):综合车间聚氨酯热熔胶聚合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DA006排放口(15m,主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风量3500m3/h):危废仓库废气整体换风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DA007排放口(15m,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风量2000m3/h):聚氨酯热熔胶生产线投料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 ||
噪 声 | 机械设备噪声 | 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 2、车间按规范进行设计、布局,考虑隔声降噪等因素。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设置减振基础,并安装隔声罩,风机类设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 4、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加强绿化。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固废收集 | 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同时应将生活垃圾与工业固废进行分类收集。 | 符合环保要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运输等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 |
固废暂存 | 依托现有项目危废仓库(面积116.5m2)、一般固废仓库(面积100m2)分别暂存危废和一般固废。 | ||
固废处置 | 1、项目废水处理生化污泥暂存后委外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原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委托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2、危化品废包装材料、精馏残液、物化污泥、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化验废液、固废、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 土壤、地下水防护 | 1、加强源强头控制,生产设备、工艺及污水处理设施等设计时考虑土壤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生产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 2、过程控制措施:从大气沉降、地面入渗三个途径进行控制。涉及大气沉降途径,可在厂区绿地范围种植对粉尘等有较强吸附降解能力的植物。涉及地面入渗影响的需分区防渗。 3、风险控制措施:涉及地面漫流途径需设置三级防控。 4、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 防止厂区土壤、地下水污染,维持厂区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确保满足相应环境质量要求。 |
风险防范 | - | 1、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运输危险物质的车辆必须持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配备消防器材,具有泄漏应急处理能力;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装卸过程中须穿戴防护设备;运输前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保证包装桶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明火、高热接触。 2、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在厂内推广实施;上岗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因操作失误引起的事故;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点火等,控制好车间温度、湿度,车间内配备灭火装置,培训员工学习使用。 3、加强危化品原料及固废储存过程的管理:物料暂存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般工业固废与危险废物分区存放,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严格遵守固废管理要求,防止泄漏事故发生,固体废物须贮存于专用密闭容器中,不可与易燃、易爆化学品共同摆放。 4、对厂区环保设备设施及危废仓库进行安全评估,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并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措施和控制危险的对策。 5、依托现有1200m3事故应急池 6、修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能力,减少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
其它 | - | 1、修编相关环保规章制度。 2、完善相关的废水、废气、固废等台账,并按要求填写。 3、按要求配置监测人员、仪器,制定监测方案,并按要求进行监测。 | 符合环保要求 |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