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2731 成文日期: 2025-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15日拟对浙江佳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500吨有机硅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2 10: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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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28500吨有机硅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智造新城高新片区念化路52号

建设单位:浙江佳汇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5994.66万元,在衢州市智造新城高新片区念化路52号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28500吨有机硅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同时副产24614.810t/a25%盐酸。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1)工艺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车间内的中央洗涤装置(水洗+碱洗)预处理后,接入全厂焚烧炉+高温陶瓷膜过滤+急冷+碱洗+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25m高排气筒(DA001)。 2)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经管道加盖收集至生物滤床处理+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3)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盐池废气依托现有废气排气筒,经收集后通过碱洗+除湿+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DA003) 4)储罐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水洗+碱洗+除湿+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DA004)。 5)二甲基乙烯基氯硅烷生产线包装废气依托在建的氟硅新材料循环化项目中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0) 废水:生产废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站,全厂总处理能力为150t/d,采用工艺为微电解+Fenton氧化预处理+pH调节+A/O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衢州清越环保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利用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衢州水业集团污水处理厂。 固废:依托现有已建规范的固废贮存场所。目前企业按规范设置一般固废仓库1个(位于厂区东南侧,256m2)和危废贮存库1个(位于厂区东侧,632.3m2)。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