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2730 | 成文日期: | 2025-05-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6.2亿支(片、粒、袋、瓶)口服制剂产线设备更新及600万套YYX型一次性使用吸氧管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889号
建设单位: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利用部分现有设备,更新大部分低效落后的设备,将现有年产15亿片(粒、袋)保健食品、药品制剂车间技改项目中的6.2亿支(片、粒、袋、瓶)口服制剂搬迁至2号楼实施,并对现有年产600万套YYX型一次性使用吸氧管建设项目进行技改,购置破碎机、挤出吹塑机、注射成型机等注塑设备在公司现有7号楼厂房实施,新增注塑等工序。项目建成后,原有“年产15亿片(粒、袋)保健食品、药品制剂车间技改项目”中除搬迁6.2亿支(片、粒、袋、瓶)口服制剂外还淘汰0.75亿片(粒、袋)保健食品、药品制剂,“年产15亿片(粒、袋)保健食品、药品制剂车间技改项目”产能从11.375亿片(粒、袋)保健食品、药品削减为4.425亿片(粒、袋)保健食品、药品,全厂共计削减0.75亿片(粒、袋)保健食品、药品的产能。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固体制剂粉尘分别收集后经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6#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25m高6#排气筒排放;消毒乙醇废气全部无组织排放;注塑、吹塑、挤出废气及塑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新增的15m高7#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集水池+反应池(PH调节+水解酸化)+调节预沉池+改良SBR池+过渡池”处理后纳管进入衢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优选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固废按要求处置。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