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MB1848679K/2025-152703 | 成文日期: | 2025-0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医保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现行价格平移和总量平衡原则,测算衢州市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并删除部分整合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起草形成了《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局。以单位名义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加盖公章。
邮箱:825485222@qq.com
电话:0570-3079757
附件: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级各公立医疗机构、浙医健衢州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决定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并制定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项目价格;
二、删除部分整合前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等相关工作,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密切关注执行情况及效果。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的,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部分需删除的放射检查类现行项目表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