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8164/2025-152608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助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样板,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2025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可复制经验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2023年以来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涵盖海绵型居住社区(含公共建筑)、海绵型公园绿地、海绵型道路广场、雨水管网及泵站建设、城区水系治理、管网排查与修复项目、GIS平台建设等类型。
二、征集要求
(一)项目充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1.项目须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及施工图审查要点》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海绵城市建设应具有系统性,并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3.项目建设成效包含雨水径流控制、径流污染削减、雨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水生态修复等两种或多种复合功能。
(二)项目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可推广性。
1.项目在技术应用方面或运维管理等方面具备创新性,例如应用了透水铺装新材料等改进型海绵设施、创新了运维制度或公众参与模式等。
2.项目所运用的相关技术、制度可应用于其他项目。
(三)项目完工,海绵设施运维效果良好(海绵设施完好率≥95%,运维管理制度健全),且相关技术无知识产权争议。
三、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住建局,智造新城建管部、智慧新城建管部负责本区域内项目推荐工作,各区域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个。推荐项目可参照附件大纲于2025年6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衢州市住建局(联系方式:0570-8766633,邮箱:qzhmb2@163.com)。衢州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研究分析,择优向社会推广。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