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2377 成文日期: 2025-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公告公示

衢州市黑臭水体遥感监测第三方服务询价函

发布日期:2025-04-30 17: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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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5〕98 号)、《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浙江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的通知》(浙美丽办〔2025〕20 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计划开展“空+天+地”一体化监控、排查,对全市(含县(市、区)、两新城)进行黑臭水体开展遥感监测及涉水问题大排查,全面掌握城乡黑臭水体及可能导致水体返黑返臭的盲区与死角,消除整治一批涉水安全隐患,持续攻克一批治水工作难点,助推我市水质综合指数实现争先进位。为推进工作开展,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有关技术服务,现就询价事项函告如下:

一、采购服务项目内容

(一)工作范围

本次排查工作范围为衢州市全市(含县(市、区)、两新城)。

(二)工作内容

1.卫星遥感工作。“黑臭水体遥感监测”任务,开展一年两次黑臭水体遥感监测工作,形成《衢州市建成区遥感监测疑似受损水体清单》和遥感监测成果报告。

遥感监测技术包括图像预处理、外业工作开展、疑似黑臭水体识别、黑臭水体识别结果验证,通过外业测量获取黑臭水体样本,结合样本光谱特征,构建适用性良好的分类模型,定量识别黑臭水体并加以实地验证,最终得到黑臭水体相关信息,形成遥感监测成果报告。

2.涉水问题排查。不定期开展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大排查,对全市建成区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等水体进行监测排查,排查工作需覆盖以下“十查”内容:(1)查涉水问题整改;(2)查城镇污水处理短板;(3)查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效能;(4)查断面水质反弹返劣;(5)查黑臭水体反弹;(6)查违法违规排污现象;(7)查饮用水安全隐患;(8)查水域岸线安全盲区;(9)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能;(10)查农村面源污染隐患。并持续对问题水体和问题点位跟踪监测,指导各责任主体推进问题整改。

排查方式需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技术手段、现场踏勘、台账调阅、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8个区域分别抽取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开展手工监测,查出水体是否符合标准。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组织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调查,各监测指标分析方法应优先选用成熟可靠的国家、行业标准分析方法,所有分析测试方法均需取得CMA资质。


(三)工作成果

1.《衢州市建成区遥感监测疑似受损水体清单》和遥感监测成果报告。

2.每个区块查实10-15个问题,问题类别要基本覆盖“十查”,形成排查工作报告。

二、采购服务项目要求

本项目完成期限为2025年12月底。

三、报价方式

请有关单位对本项目做出合理报价,此次询价以了解市场价格为目的。报价须附具体经费估算明细表,并将回复函(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衢州市江郎中路2号衢州市生态环境局612办公室,时间截止2025年5月12日17:00前。(联系人:张娜,联系电话:0570-3080825)                   

附件:附件1 询价单 .wps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