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5-152263 成文日期: 2025-03-28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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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4-25 15: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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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文件名称

《2025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

发文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贸促会、市供销社、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制定背景

根据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经济形势,聚焦聚力市委“10+2” 重点工作,精准落实“8+4” 经济政策体系,通过进一步加大政策投放力度,研究谋划提升消费能级、提升开放水平、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和强市场保民生5大任务,确保经济稳定增长达到预期,不断提升全市商贸发展水平。

三、政策解读

(一)修订原则

根据财政预算编制“大商贸政策专项资金不突破2024年规模”的总要求,继续坚持“过紧日子”理念,坚持企业需求导向、目标绩效导向,以促进商贸服务业高水平发展为目标,结合2024年政策执行效果,在上年“3831”政策体系基础上,按照“相近政策条款整合,低效和不成熟政策删除”原则,对2024年政策条款优化调整。

(二)主要内容

1.激活多元消费引擎,提升城市消费能级。围绕打造四省边际消费高地,从需求、供给两端发力推进促消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汽车、家电等以旧换新行动和发放消费券活动,激发居民置换热情;二是联动美食节、体育赛事、文旅项目、明星演唱会等多元场景,全方位挖掘消费潜力,让消费热度贯穿全年;三是围绕“鲜辣衢州”“衢州味道”“三衢味”等特色品牌,开展“四名培育”“味美浙江”系列餐饮消费欢乐季活动,促进特色餐饮发展;四是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五是精心谋划四省边际农特产品、智能家装等契合度高、关联性强专业展会,借力中字头协会、联合会,以专业展会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为产业链发展蓄势赋能。

2.深度融入全球经济,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围绕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新高地,推动高水平走出去、高质量引进来,提高经济的外向度。一是深化国际合作,组织开展国际经贸交流活动;二是推进“百业设点、千企拓市、万人出海”行动,鼓励和指导企业赴境外开展项目投资;三是丰富外贸业态,发展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支持境外合作区建设,打通外贸发展生态链。

3.强化业态要素禀赋,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围绕“人货场链”等要素,强化电商业态发展禀赋,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一是强化电商人才培养,完善政校企协多方联动人才培养机制;二是发展电商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村播+休闲农业”“村播+宠物经济”“厂播+工业产品”“直播+文旅”等“线上拓客”模式;三是提升平台能级,推广生活性平台,做大生产性平台,推动平台建设;四是完善生态链建设,优化生态服务赋能,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

4.服务主体做大做强,促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围绕健全城乡流通网络,优化流通发展方式,推动加快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一是壮大服务业主体,构建“342+3+3”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实施衢州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百千”工程,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二是做大总部经济,新增支持总部经济和首店经济政策条款,推动龙头商贸企业延伸销售网络,开拓省外市场,做大做强总部经济;三是构建现代物流体系,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多式联运业务发展,支持海铁、水铁、公铁、海河联运,健全快递业末端网络建设,鼓励快递品牌合作及共配实现资源共享。

5.推动市场提档升级,促规范推示范惠民生。围绕主体培育,规范市场秩序,持续加强民生建设。一是培育市场主体,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质量强市、平台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二是规范市场经营,支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示范食品小作坊建设、农贸市场快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增强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强化创业保障,对满足条件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重点人群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和小微企业给予部分贴息,进一步扶持创业人群,带动就业人数。

四、新旧政策对比

围绕提升消费能级、提升开放水平、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和强市场保民生5大任务,2025年“大商贸”政策总体以稳定为主,将原来的8个版块整合优化调整为5个版块,构建了“4+1”政策体系,新增1项,优化10项、取消5项(详见附表)。

五、实施日期

《2025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2025年3月28日印发,自2025年4月28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

《2025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解读机关为大商贸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570-8356615。

衢州市商务局

2025年4月3日


附表:

2025年“大商贸”政策调整变化清单

调整类型

任务清单

调整内容

主管部门

调整理由

新增

推动总部经济及首店经济

(1)发展总部经济。当年营业额增幅达10%的限上零售企业开展直营连锁经营的,分公司年营业额达200万元且按制度规定分店数据纳入总部计算的,当年新开设分公司按10万元/家给予补助,补助总额最高100万元。

(2)对国际知名品牌企业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后或自持物业开设的具有独立法人性质并达限纳统的中国(内地)首店、浙江首店、衢州首店,分别给予品牌企业150万元、80万元、15万元奖励,其中引进国际一线知名品牌的奖励额度上浮50%;对国内知名品牌(含中华老字号)企业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后或自持物业开设的具有独立法人性质并达限纳统的中国(内地)首店、浙江首店,分别给予品牌企业80万元、30万元奖励。原则上持续经营时间不得少于3年,奖补资金分三次(开业满一年、满两年、满三年)按40%、30%、30%予以兑付。

市商务局

根据《浙江省鼓励和引导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修订版)》精神,推动我市总部经济和首店经济发展。

优化

打造“衢州味道”“三衢味”品牌

删除“三衢味”旗舰店开业装修费用补助和场地租费补助条款

市供销社

目前已开设“三衢味”水亭门、宁波旗舰店,三年租赁费用补助已到位,下步工作重点为“衢州味道”门店建设,删除“三衢味”旗舰店开业装修费用补助和场地租费补助条款。

优化

强化电商人才培养

完善政校企协多方联动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有效衔接。对经主管部门组织竞争性评选认定的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办班、电商类赛事承办、市外人才飞地等合作项目,按照设备购置费用、技术购置费用、软件购置费用、信息资料购置费用、建设费用、场地租赁费用等的60%、其他费用的2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不高于50万元。

市商务局

改变补助方式,由原来的对开设专业、办班等补助修改为对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办班、电商类赛事承办等合作项目经费投入补助。

优化

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

调整重点支持内容,突出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

市商务局

按照《浙江省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和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

优化

支持特色园区发展壮大

修改为给区块指导意见,由区块根据自身特点精准制定扶持政策。

市商务局

按照《浙江省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和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

优化

优化生态服务赋能

(1)健全电商生态圈。支持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聚焦知识产权、财税合规、涉外法律、产品检测、代运营、外综服、MCN机构、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第三方支付服务等领域,对服务本地电商企业30家以上,当年度服务营收(含知名平台的服务外包业务)不低于300万元且同比正增长的服务商,按照其当年服务营收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活跃电商行业氛围。支持举办政策宣讲、人才培育、展会服务、行业交流、资源对接、电商赛事等活动,开展电商类标准制定等工作。经申报批准后组织电商类活动,给予活动经费不高于50%比例的资金支持,单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市商务局

(1)按照《浙江省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和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增加对电商服务商的扶持政策;

(2)对区块通过专业服务机构组织电商类活动,提出补助指导意见。

优化

鼓励服务业企业提质增效

(1)删除“对规上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以报税务部门年报数据为准)比上年(需经营满12个月)增长20%以上的超额部分,每超额500万元,给予3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30万元封顶”政策;

(2)提高统计在库限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及餐饮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超额补助封顶标准,从30万元封顶提高到70万元封顶。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1)简化企业申报流程

(2)参照其他地区做法,提高封顶奖励。

优化

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删除“对规上物流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以报税务部门年报数据为准)比上年(需经营满12个月)增长20%以上的超额部分,每超额500万元,给予3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30万元封顶”政策。

市发改委

简化企业申报流程。

优化

推动市场提档升级

(1)删除放心农贸市场、“五化”市场奖补政策;

(2)增加农批市场、农贸市场深化“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奖补政策;

(3)删除大型农批市场完成数字化改革补助政策。

市市场监管局

(1)目前只对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所以删除放心农贸市场、“五化”市场奖补政策。

(2)根据《浙江省“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实施办法》等,要求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落实主体快检责任,提升食品快检能力,强化源头食品安全保障,该项工作纳入省对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3)大型农批市场数字化改革,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优化

检测费用减免

调整补助对象,“标准领跑者企业”不再作为减免对象。

市市场监管局

因标准领跑者企业可以拿到奖补,所以不在减免范围。

优化

支持小微主体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

调整补助内容,将由原先对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认证缩减至仅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行奖补。

市市场监管局

更好提升奖励政策的针对性、精准度。

取消

支持对口地区农产品消费

大中型超市、农产品市场设立农产品销售专柜、专区,列入“十城百店”名单的门店,对口消费帮扶经销企业,销售对口地区商品化农产品年批发额达到100万元或零售额达到4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批发额1%和零售额3%给予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市商务局

缺乏明确的政策依据。

取消

鼓励支持发展夜间经济

打造特色餐饮美食城,点亮夜经济,对打造餐饮美食城、餐饮一条街等经营业态,经营总面积达到10000平米以上,经营户50户以上(引进5家以上经市级商务部门认定的名店,2家以上商务部门认可的知名品牌首店),并已开张营业的运营商,给予50万元的奖励。

市商务局

政策效果不明显。

取消

鼓励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

对被列入市级及以上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名单的,带动年电商销售额达100万元的,给予2万元奖励,年电商销售额每增加100万元,对应给予运营单位2万元奖励,最高奖励标准不超过10万元。

市商务局

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的经营主体均在各县(市、区)。

取消

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1)支持食品生产企业集成“浙食链”赋码上链、ccp智控应用,建设“阳光工厂2.0”。已建成“阳光工厂”经集成改造升级成“阳光工厂2.0”并通过验收合格,每家奖励3万元;新建成“阳光工厂2.0”并通过验收合格的,每家奖励4万元。

(2)加强对阳光厨房、外卖在线等餐饮视频监管终端的常态化运维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提升餐饮数字化平台效能。

市市场监管局

(1)经过近几年的大力推广,创新意识强、技术成熟的企业均已完成验收和奖补,2025年无可兑现主体。

(2)根据衢州市级专业资金政策(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书(市场监管)精神,予以取消。

取消

推动GM2D示范应用

(1)生产型企业实现GM2D在线自动关联赋码改造和应用的每条生产线奖励5万元,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实现GM2D在线手动关联赋码改造和应用的每个产品品类奖励0.5万元,每家企业不超过5万元。

(2)对10家及以上门店实现GM2D在线应用的连锁商贸企业,给予连锁总部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实现GM2D收银系统改造和销售数据回流的年营收超过1000万元商贸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市市场监管局

经过近年GM2D的大力推广,创新意识比较强、技术比较成熟的企业已完成验收和奖补,预计2025年基本已无可兑现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