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衢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 | 法定代表人 | 徐锡钢 |
住所 | 衢州市柯城区江郎中路2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10.0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1 | 期末数(万元) | 10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提供执法保障。以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应急管理领域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承担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相关事故(件)查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800781807877A | 举办单位 |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衢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刚性执法、创新执法、规范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最大力度”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执法体系建设。一是科学厘清执法事项“底子”。按照专业相对较弱、发生频次相对较高的原则,设定11项委托执法必选事项清单,并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明确“必选+自选”的委托原则,乡镇(街道)委托率100%。二是充实建强执法队伍力量。通过组织取证、公开招聘、内部调剂等方式,为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配备了一批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教学等方式,对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培训,累计培训600余人次,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常态化开展督导指导。建立乡镇(街道)执法指标定期通报机制,每周对乡镇(街道)案件办理、案件质量情况进行通报。(二)“最高标准”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追责机制闭环。一是完善事故追刑机制。深入研究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刑事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印发《衢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工作规则》,对事故调查工作流程、涉嫌安全生产犯罪初步认定及移送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为事故调查追刑提供更具操作性的依据。二是压实调查组工作责任。明确公安机关在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中就是否涉嫌安全生产刑事犯罪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和理由,受邀参加调查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建议,事故调查组成员对涉嫌犯罪达成统一意见,形成书面形式的集体讨论记录,并通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处罚系统”进行线上线索移送。三是落实事故整改闭环。按规定对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批复的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评估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三)“最严要求”推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质效提升。一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纠偏机制,增加涉企重大疑难案件、较大影响事故、行刑衔接的前置讨论环节,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案审会成员参加,共同研究疑难问题、法律关系、法律适用、处罚裁量金额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的行政效能、执法效率、社会效益。二是持续提升执法效能。深入推进“执法+普法+服务”安全保障服务“一本账”改革,以“增值化”的理念提升服务企业温度。强化部门间的联动,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2024年助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分批次、分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全年助企破解问题1576个,完成企业合规建设49家,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四)“最强举措”推动应急管理队伍能力素养提升。一是提升执法质量与效率。为适应行政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要求高、任务重的新形势,开展案件、事故质量全过程质量把关,有效推动案件办理、事故调查质效和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今年以来,案件调查天数平均缩短21.4%,非事故罚案件办理天数平均缩短12.1%。二是开展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定期开展每周五学习交流会开展业务学习,利用全省执法比武契机,开展执法人员业务集训,以训促学、以学促干,全面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衢州代表队在2024年全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比武上荣获知识竞赛二等奖。上半年,选派1名执法队员赴省厅执法处开展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提高干部工作视野,推动对上工作对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执法队伍人员力量薄弱。市辖区内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缺乏执法主体资格,两城范围内的应急管理行政处罚工作由市局执法队承担,执法人员还需承担事故调查、监督检查、执法系统管理、业务指导等多项工作,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二)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的系统性和专业性不够,对法律知识理解还不够深入,执法经验相对不足,业务水平仍待提高,人员素质与日益提高的应急管理执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基层应急消防一体化建设开展以来,乡镇(街道)应急消防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大力实施行政执法改革提质工程。聚焦优化执法链条、减少执法层级,优化并明确县乡分级执法对象、厘清县乡执法事项边界,提高执法效率,避免多头、重复执法,实现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于2025年底前形成本辖区执法对象库。(二)大力实施行政执法质效提优工程。继续深化入企服务机制,结合周二无会日、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开展入企安全服务、入企安全指导。推进非现场执法,优先在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领域开展。(三)大力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提效工程。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应急管理行政处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开展执法效果评估,实施抽样式执法“回访”活动,倒逼执法效能再提升,2025年底前各县(市、区)至少抽查10个案件开展执法回访。加强对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执法监督,通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开展个案指导,组织案例评析等方式,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04月02日,完成章程审批。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