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581/2025-151818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4年版)》(衢经信发〔2024〕24号)、《衢州市级大科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衢财企〔2022〕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衢州市级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含省部属非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2024年度申报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达200万元及以上,或申报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及以上且研发费用比上年度增长20%以上。
2.补助标准:存量部分按2%给予补助、增量部分按8%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总预算,按同比例下降进行补助。
3.兑现流程:企业申报—区块初审—市科技局复审—第三方审计—市科技局审核—经费补助。
三、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录衢州市政策信息服务平台点击政策申请,选择2024年度企业研发费补助政策进行申报,移动端用户可通过浙里办—企业码—衢州专区申报。(企业填报数据仅作为参考,不作为最后兑现依据)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1日—4月18日。
2.申报企业要据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联系人:智造新城 杨 华 8767746
智慧新城 严也恬 3116580
市科技局 朱孟珍 3066006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