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5-151508 成文日期: 2025-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5年3月13日拟对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无水氟化氢和液氨配套输送管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3 09: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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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无水氟化氢和液氨配套输送管道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智造新城高新产业片区

       建设单位: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为减少AHF罐车运输的风险,保证氟化氢铵生产装置运行稳定,企业拟投资762万元,在浙江省衢州市智造新城高新产业片区内建设AHF和液氨输送管线。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1、生态:做好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2、地表水环境:施工场地不设置临时材料堆放场;管道试压采用空气吹扫;员工生活污水纳管排放。3、地下水及土壤: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做好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消除跑冒滴漏含油污染物影响;固体废物规范化贮存管理。4、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5、大气环境:文明施工,文明装卸,车辆缓速慢行,合理布置施工区域,选用低排放机械、焊料及涂料等,优化焊接工艺。6、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焊料、废边角料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7、风险: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明确焊接方式及动火作业的风险性。运营期:1、生态、水、土壤、大气环境:制定巡检制度,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加强巡检避免风险情形发生。2、选择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绿化植树吸声。3、固体废物:废保冷材料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4、环境风险:支路管道、程序互锁功能、氮气吹扫、压力表等。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