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5-00661 成文日期: 2025-0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6日拟对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吨双甘膦(草甘膦原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06 10: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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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吨双甘膦(草甘膦原料)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永盛路8号

建设单位: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年产 20000 吨双甘膦(草甘膦原料)项目年产 20000 吨双甘膦(草甘膦原料)项目,形成年产 20000 吨双甘膦(草甘膦原料)主产品,9317.7吨盐酸、11060.5吨草甘膦副产工业盐(氯化钠)副产品。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类别

排放源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施工废水等

COD、氨氮

废水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

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大,基本控制在厂区范围内,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均可消失

废气

施工扬尘

颗粒物

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尘土

固废

建筑垃圾等

/

固废委托进入建筑垃圾场或及时清运

噪声

施工机械等

Leq A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降低噪声影响

其他

生态

/

及时绿化,保护植被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检修质检等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真空泵废水、生活废水等公用工程废水

COD、氨氮、TNTP、甲醛、TOC、全盐量等

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50m3/d,其中高浓度预处理规模为150m3/d,高浓度废水预处理采用芬顿+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综合废水采用“UASB+兼氧+好氧+混凝沉淀的处理工艺

达到《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1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氨氮从严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BOD5、有机磷农药从严执行《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废气

收集措施

槽车卸料

储罐、贮罐

甲醛、氯化氢等

采用平衡管技术,呼吸口引出接入废气处理系统

1、从源头上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

2、无组织污染物浓度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标准限值要求。

3、厂内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物料贮存

储罐、贮罐

甲醛、氯化氢等

呼吸口引出接入废气处理系统

液体储罐物料输送至反应釜

储罐+计量泵/+反应釜

甲醛、氯化氢等

计量槽/反应釜呼吸口接入废气处理系统

回收中间槽+输送泵+反应釜

甲醛、氯化氢等

溶剂中间槽、反应釜呼吸口接入废气处理系统

投料

计量槽投料

甲醛、氯化氢等

反应釜呼吸口接废气处理系统

泵转移物料

甲醛、氯化氢等

反应釜呼吸口接废气处理系统

反应过程

常压反应

甲醛、氯化氢等

呼吸口接废气处理系统

减压回收

机械泵抽气

甲醛、氯化氢等

机械泵后加冷凝回收,排气口接入废气处理系统

常压回收

呼吸口、放空管

甲醛、氯化氢等

呼吸口接废气处理系统

车间

无组织散发

甲醛、氯化氢等

引风至废气处理系统

废水收集处理设施

挥发

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等

集水池、预处理设施和集中处理设施等污水站相应单元废气加盖从呼吸口接废气处理系统

治理措施

双甘膦生产装置

甲醛、氯化氢等

三级喷淋,风量3000m3/h25m排气筒(DA008)项目新增。

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标准限值要求

储罐区

甲醛、氯化氢、三氯化磷等

平衡管+氮封+呼吸阀三级喷淋,风量3000m3/h25m排气筒(DA008)本项目新增。

污水站废气

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等

一级水喷淋+一级氧化喷淋+一级碱喷淋,风量12000m3/h18m排气筒(DA004)依托现有。

危废暂存库废气

非甲烷总烃等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废铜基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树脂、蒸发残液、废水处理污泥、危化品废包装

(1)危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危废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设有146m2危废暂存仓库一间。

(3)在危废转移过程中,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以便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流向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一般工业废物

一般化学品废包装等

(1)一般化学品废包装外售利用;

 (2)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有146m2一般固废暂存库一间

地下水及土壤

生产区、储罐区等

废水泄漏

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做好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区等重点防渗区的地面硬化防渗,其他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等要求进行防渗,防治非正常工况发生

对地下水及土壤基本无环境影响

风险

车间、储罐区、甲类仓库等

废气、废水泄漏

(1)加强管理,自动化控制生产过程风险。

(2)现有企业已配套建设容积为1500m3的事故应急池并配备应急柴油泵,可满足要求。

(3)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风险可控

现状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3.6

减轻对环境影响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