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MB1848679K/2025-151184 | 成文日期: | 2025-0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医疗保障局(部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医疗保障局(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标准。
2.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市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以及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5年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医疗保障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0.1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709.10万元。
(二)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2709.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3.3万元,下降1.6%,推动过紧日子落细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1.55万元(上年结转0.16万元),占99.3%;其他收入17.55万元,占0.7%。
(三)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2709.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3.3万元,下降1.6%,主要是推动过紧日子落细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2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6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94.29万元,占62.6%;日常公用支出203.71万元,占7.5%;项目支出811.09万元,占29.9%。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91.5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691.5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0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60万元。
(五)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91.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0.9万元,下降2.2%,主要是推动过紧日子落细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26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2305.69万元,占85.5%;住房保障支出185.60万元,占7.0%。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2.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6.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项)0.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职工其他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部门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支出(项)30.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81.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费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158万元,主要用于数据中心系统软硬件及网络运维、云资源项目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306万元,主要用于按疾病分组点数付费法、医保基金第三方监管等项目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329.5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用委托审核结算业务、医疗保障事务管理等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5.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8.01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69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20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8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市)相关部门来衢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政策调研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持平原因是部门没有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医疗保障局(部门)本级行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3.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23万元,增长31.0%,主要是2025年将公务交通补贴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医疗保障局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0.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0.0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医疗保障局(部门)所属各预算部门共有车辆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医疗保障局(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811.0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部门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项):其他用于行政部门养老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部门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万元: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及参公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等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