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700/2025-00745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8〕49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3〕18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安监〔2013〕168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与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水监督〔2021〕16号)要求,经衢州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延期评审,浙江涌洲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通衢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符合期满延期条件,换发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衢州市水利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