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306N/2025-00580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24 |
发布机构: | 市资规局 | ||
2024以来,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以赴做好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自然资源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体情况
(一)创新开展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春雷行动”。重点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影响生态突出的问题,开展违法占用耕地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春雷”行动、自然资源隐患问题“扫雷”行动和违法用地问题“清雷”行动,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我市问题29个,同比2023年减少126个,下降比例81%。主动梳理全市10起违法违规用地典型案例在本地主流媒体公布,开展耕地保护警示教育进党校、进基层主题宣传活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新局面。
(二)全力以赴抓好卫片执法存量问题整改。局党委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违法用地处置工作,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清单式闭环化管理。我市2018年—2023年卫片执法存量违法问题881个,面积4595.72亩(其中耕地面积2208.52亩),已整改到位532个,面积3874.51亩(其中耕地面积2003.73亩),耕地面积整改率91%,整改进度排名全省第二。
(三)自然资源领域监管执法协作配合工作取得标志性成果。会同综合执法、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出台《自然资源领域监管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指引》,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边界、明确工作分工和流程。针对跨省自然资源监管与执法管辖权不清、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与福建南平、江西上饶、安徽黄山研究制定了《浙闽赣省际交界区域自然资源监管和执法联动工作实施方案》;针对跨县区问题整改协同,印发了《关于自然资源领域涉插花地、飞地违法行为查处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四)积极预防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诉源治理,开展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全年共办理行政应复案件14件、行政应诉案件15件,信访事项314件按要求办结,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件72件。
(五)强化业务培训和执法支撑。针对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赋权乡镇(街道)存在自然资源执法经验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邀请省自然资源厅领导,以及市局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开展专题培训8次,受训人员1000余人/次,并对照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发生的重大变化,整理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需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充分保障综合执法部门执法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攻坚破难的力度仍然不够。部分地方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质量与效率并重意识有待加强。对策:定期分析违法用地形势,梳理分析工作推进中难点堵点,研究治旧控新举措,加强过程管控,严把耕地复垦质量关,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二)压力传导的力度不够。田长制虽然已经建立,但是也存在着耕地保护压力传达不到位的问题。对策:逐级压实属地监管的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严格落实省耕地保护二十条,持续完善“人防+技防”耕地保护机制。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抓关键指标。以卫片执法为抓手,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实现“一清零二提升三下降”的目标,即:“一清零”就是2018年以来卫片执法存量违法用地问题实现全面“清零”;“二提升”就是年度考核全省排名有提升、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有提升;“三下降”就是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上年度有下降、新增违法耕占比较上年度有下降、督察反馈问题个数有下降。
(二)抓机制完善。推动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协同,构建“业务部门监管+执法部门执法”的自然资源监管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形势分析,建立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等制度,推动自然资源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抓能力提升。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水平,通过强化市级监督指导,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加密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频次,全面提高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乡镇(街道)三支队伍发现制止问题、查处整改问题和规范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抓法治宣传。做好新法宣传贯彻落实,《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分别于2025年1月1日、7月1日施行,做好宣传学习,充分利用普法阵地、法律宣传日、“90、00”宣讲团等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普法宣传,组织系统专题学习,着力推进新法落地见效。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