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800002618357U/2025-00477 成文日期: 2025-0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4年度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024年衢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18: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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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4年1月--12月,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通过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

(2)依申请公开。2024年,未收到市民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

(5)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处室(单位)年度工作考核,促进各处室(单位)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日常检测工作并根据相关指标要求做好日常维护整改工作。

2024年,我中心常态化开展社会评议工作。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已出台本单位“三审三校”制度,由发起处室、处室长、办公室、分管领导等层层审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二是工作主动性不够,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政务公开规范性不够。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我单位政府信息进行深入的梳理和分类,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完整、规范,不断推进保障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我中心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衢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