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5-00383 成文日期: 2025-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公告公示

2024年12月份衢州市机动车遥感和黑烟监测排气不合格车辆通报

发布日期:2025-01-16 17: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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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 12月31日,经生态环境部门对上路行驶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和黑烟监测,发现以下车辆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车辆所有人(单位)或车辆驾驶员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并通过尾气排放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现将车辆明细公告如下:

序号

车牌号码

车牌

颜色

检测时间

判定结果

检测结果

黑度

限值

监测站点

车辆类型

燃料种类

1

浙H99622

黄牌

2024-12-03 

07:53:45

不合格

超标

3.0

1.0

双港工业开发区黑烟点位

小货车

柴油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