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MB0R57773W/2025-00349 | 成文日期: | 2025-01-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24年度 |
发布机构: | 市营商办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4年度,市营商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数量709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7条,公开的内容包括机构介绍、政策文件、决策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部门公示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类年报等。在政务新媒体方面,市营商办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年微信公众号共编辑发布502篇信息。
同时加大线下信息公开力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A座一楼24小时自助区设置政务公开信息查阅点,向群众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政务公开查阅服务。在各办事大厅均配套了相应业务的办事指南,便于办事群众提前了解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开通12345热线咨询服务,保持随时在线,及时为群众解答相关业务的疑惑。
(2)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情况。2024年市营商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3件,申请人类别为自然人,市营商办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按时答复,其中2件予以公开信息,1件不予公开信息。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明确综合处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微信的信息更新工作,并加强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及定期更新,防止账号被盗用或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继续做好市营商办政府门户网站页面和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管理和发布工作。
(5)监督保障。制定《《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信息及时向上传输报送,形成各县(市、区)、各处室信息宣传矩阵,做强做优“衢州营商”微信宣传品牌。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对接市政务公开办,逐项梳理考核项,查漏补缺,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积极开展社会评议考核工作,常态化接受社会各界对市营商办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本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2024年,我办常态化开展社会评议工作。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1)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人员水平专业性不够,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不足,内容还不够丰富,与广大群众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2)改进情况。一是积极参加市级部门开展的相关培训活动,主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二是聚焦民生和办重点工作事项,丰富信息发布的类别和内容,尽量多采用“文字+表格+图片”的形式发布信息,让群众更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我办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