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5-00314 成文日期: 2025-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4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15: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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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打造四省边际绿色生态桥头堡和“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为统领,以“绿剑2024”为抓手,主动适应新形势,坚定不移抓执法,助力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突出主责主业,保持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绿剑2024”、“两打”、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新污染物等专项执法行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以来,发现环境问题1031个,指导企业完成整改958个,整改率92.92%,有力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3件,处罚款额2539.7611万元,五类配套办法案件44件,均已按要求信息公开。强化部门联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全市共开展跨部门双随机79轮次,检查点位273个,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强化行刑衔接,依托“生态警务”,定期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会商,共办理涉刑案件6件,严厉打击恶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区域协作,依托“1+11+X”工作体系,针对钱塘江流域与杭州、金华多次开展水环境联合检查,与安徽、江西开展跨省联合检查,有效提升执法质效。

二是突出执法服务,创新执法机制。落实《衢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将10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利用在线监控、用电监管、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衢州市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试行)》,全市共办理适用轻微不予处罚案件39件,减免企业罚款346万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强化信息宣传,利用“两微”平台、e企管建立执法普法专栏,开展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法规解读,2024年以来共发布典型案例13件,法律法规解读11篇。

三是突出能力提升,持续提升执法能力。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会同市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及实战比武,推选优秀执法人员参加省级实战比武,江山一执法人员获得省级实战比武三等奖。持续提升案卷质量,开展“案卷质量巩固年”活动,做到案卷评查全覆盖,常山分局1件案卷被评为省级优秀案卷。

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2024年,虽然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有:一是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还未完全消除,被上级通报、媒体曝光的风险依然存在。二是执法队伍建设较薄弱,专业化、经验丰富的专业性人才相对缺乏,执法力量不足。建议加强对企业提升环境管理的指导,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定时开展执法人员培训,鼓励年轻干部积极主动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推进行政执法人次队伍建设。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执法协同联动,不断优化执法方式。严格落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规范涉企检查行为,落实“亮码”检查执法。以“数智平台”“科技装备”为支撑,依托走航监测、在线监控、用电监管、高空瞭望、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提前分析研判,实施定向精准执法,减少对企业的打扰。强化部门联动、区域协同,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合会商、研判,探索“综合查一次”机制,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现象。

二是坚持执法服务并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挥执法震慑作用,坚持服务教育在前、执法严惩在后,优化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高位改善。深化“五书同达”,探索“罚后整改”指导机制,指导企业低成本及时消除违法状态,有效避免“一罚了之、以罚代管”行为发生。启动《衢州市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修订,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适用不予处罚,完善柔性执法体系。深入实施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鼓励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梳理新一批“正面清单”企业,及时将受处罚企业退出清单,对“正面清单”企业实行“无事不扰”,发挥正面激励作用。结合“项目警官制”,做好上市培育企业走访帮扶,切实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深入推动执法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提升企业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坚持执法实战练兵,持续提升执法水平。以“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为重要抓手,强调实战练兵、规范练兵,突出实训、实战、实效,积极参加各级强化监督帮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全员争先的练兵氛围,实现练兵成绩有突破。聚焦新污染物、温室气体、地下水污染等新领域,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深化案卷评查机制,开展“案卷质量精进年”活动,持续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

四是坚持清廉执法建设,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党建执法深度融合,强化清廉执法建设,促进清廉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智能化。打造任务发起、现场检查、案件办理、处罚公示等执法全过程的数字化即时流转体系,实现预防为主、过程严管、动态跟踪的工作模式。

附件:2024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docx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