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66U/2025-00321 成文日期: 2025-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4年度
发布机构: 衢州市公安局

2024年度衢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17: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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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gov.cn/)政务公开页面上查阅下载。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存在疑问,请与衢州市公安局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0570-3112532,电子邮箱:qzgazfxxg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衢州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衢州公安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清理规范性文件。为确保政策法规的适应性与有效性,经全面审查评估,我局共清理优化2件规范性文件,均已向社会公开废止信息,便于公众知晓。

2.解读信息发布。我局共发布解读信息13条,其中解读材料7条、解读产品6个,媒体评论文章数量1002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6次。

3.处理决定数量。我局在各类行政执法活动中,共作出1138589件处理决定。其中,行政许可411032件,行政处罚712249件,行政强制15308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坚持严谨、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通过线上渠道申请9件,占比75%;通过信函申请3件,占比25%。目前已答复11件,答复率91.7%,剩余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引发行政诉讼2件,目前均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衢州公安门户网站。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456条,其中,领导信息3条、公安动态34条、公示公告93条、网上车管所288条、其余栏目若干。

2.衢州公安政务新媒体。现有微信、微博、抖音、快手、视频号5个新媒体平台,全年共发布微信480条,阅读量320余万次;微博1032条,阅读量206万次;短视频729条,播放量1亿余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顺利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落实7×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监测预警,严格执行“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处置”制度,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隐患,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

根据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与民呼我为等平台的互联互通,畅通群众留言反馈渠道。

衢州公安门户网站已通过适老化及无障碍测评,获取无障碍标识。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与专业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加强与其他部门信息互通,提升协同处置能力。

2.接受公众监督。我局常态化开展社会评议工作。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况。通过设立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并建立与公安信访部门联动机制,畅通群众线下监督渠道。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认真开展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群众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件)

行政许可

4110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件)

行政处罚

712249

行政强制

1530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6.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渠道使用率低。网站信息发布不均衡,部分栏目更新较慢,访问量与互动率较低。二是信息发布不够严谨。网站审核机制不够健全,未能精准识别网站的隐蔽性错敏词,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三是网站清理效能不足。信息清理手段单一、频率较低,造成陈旧内容层层堆叠,影响群众浏览体验。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强化渠道建设。明确岗位专职责任人,紧盯网站栏目时效,及时更新信息;建立互动回应机制,收集网民留言,快速流转办理。二是优化审核流程。试行多轮交叉抽查,安排多部门人员参与审核,降低错漏风险;使用相关检测工具,对发布信息进行全面排查。三是升级清理策略。丰富技术手段,识别陈旧信息,构建智能化清理体系;提升清理节奏,制定清理计划,确保信息处于最佳时效状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向社会及群众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