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330800147730331Y/2025-00274 成文日期: 2025-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4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2024年衢州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10: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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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衢州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3024626。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2024年,衢州市供销社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规范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水平,实现了政务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双确保、双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2)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

2024,衢州市供销社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切实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机制。并结合衢州市供销社信息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防护,有力推动供销政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衢州市供销社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不断开拓思路,创新形式,公开“三农”信息、“三农”政策和社务活动等方面政府政策信息,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依法公开和主动公开意识。

(5)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准确。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把关不严、信息不实、造成重大网络舆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4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们也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站位不够高。对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做到高度重视,有时信息不能及时更新。二是反映不够快。与时俱进学习新知识、新理念做得不够,对一些不适合当前的表述修改较慢。三是针对性不强。供销社的政务信息公开应聚焦“三农”领域,当前对“三农”专业公开深度不足,缺乏细化解读,导致政务信息公开未能充分发挥服务 “三农”、提升治理透明度的作用,

政务公开不仅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将着力三个“提”加强:

一是提站位强认识。深刻认识政务公开的政治属性,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推进公开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二是提素质尽职责。加强政务公开队伍人员储备,引导供销社从事政务信息公开的干部从理论学习、操作规范、信息写作、问题整改和具体案例等方面入手,系统掌握专业知识,避免“外行指导内行”或“凭经验办事”。

三是提效能促发展。聚焦群众关切的 “三农” 问题,紧盯供销社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主营业务多点发力,发布有关政策。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关切的事项主动、全面、精准公开,及时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赋能供销社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