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306N/2025-00260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资规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资规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等有关规定,我厅依法受理衢州市测绘院(衢州市自然资源数据中心、衢州市城市展示馆)测绘资质申请,经审查,决定批准其测绘航空摄影(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线状项目除外)、地图编制(不得从事世界和全国政区地图、超出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教学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不得从事地图数据库开发)乙级测绘资质(证书编号:乙测资字33513136)。特此公告。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