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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实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4-09-20 15: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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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上午9点,《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实施新闻发布会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黄洁平,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毛爱民,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缪小明介绍《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由市住建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汪金根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黄洁平作主发布。

感谢大家对衢州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绿道建设作为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品质,是优化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与民生福祉共连,制定《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是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完善我市生态文明体系的重要举措。

2023年11月27日,市八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12月17日,市政府发布第53号政府令,明确《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3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旨在部署推进这部规章的宣传、学习和实施工作。下面,由我介绍有关情况。

一、《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制定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掀起绿道建设新高潮。我市作为诗画浙江最美大花园核心区,自2012年以来逐步铺开绿道建设工作,制定相关规划组织实施。十余年来,我市在绿道建设中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联动作用,串联“国家公园+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的空间形态,构建全域绿道;资规、交通、水利、文旅、农业、体育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负责各级各类绿道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县(市、区)两级挖掘各自自然与旅游资源的特色风格,将自然生态引入城乡,与人文景观相融合;不断落实社区绿道5分钟可达,城市绿道15分钟可达,区域(省级)绿道30-45分钟可达的建设目标,推进省级绿道本土化、城市绿道生态化、社区绿道便民化、乡村绿道多元化。

截至2023年,我市累计建成绿道约920公里,其中主线(省级绿道)约497公里,市域内省级绿道全部贯通;支线约423公里,有机串联了29个乡镇、村庄;并有信安湖绿道等11条绿道入选“浙江最美绿道”。当前我市正聚力打造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制定一部绿道管理的政府规章,对我市发展绿色经济、提高群众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章由市住建局负责起草,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历时四个月的起草、座谈、论证和30多轮修改,经市政府批准,正式发布。规章全文共二十六条,从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开发利用等几个方面进行谋篇布局,主要规定以下内容:

一是衔接立法。为了衔接《衢州市国际花园城市促进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关于城镇型绿道禁止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内容,规章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了编制绿道规划时应当按照《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导则》技术要求明确绿道类型,即城镇型绿道、乡野型绿道、山地型绿道。第十八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禁止机动车或者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绿道范围,在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牌。

二是明确职责。为了解决绿道管理责任不明确的问题,规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管理责任单位的确定方式,原则上市级单位投资建设的绿道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管理责任单位,县级投资建设的绿道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管理责任单位。

三是统一标准。为了解决绿道建设、养护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规章第九条规定了资规部门审查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住建部门意见,第十四条规定了市住建部门应当制定全市统一的绿道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并给予指导。

四是规划先行。为了解决绿道规划定位的问题,规章第五、六条明确了住建部门为绿道规划的编制主体以及制定程序,绿道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第七条对绿道规划调整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第八条建立了绿道建设实施计划制度。

五是鼓励开发。在绿道开发利用方面,规章第二十一条明确绿道开发利用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绿道慢行系统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等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在沿线配套相应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服务用地及设施,探索营运收益反哺管理维护的机制。

六是提高数字化水平。鼓励为绿道进行数字化赋能,规章第二十四条鼓励开发绿道相关的数字化应用场景,探索将绿道低碳活动数据纳入个人碳账户,鼓励地图导航定位产品逐步完善绿道设施的标识和绿道游览路线的导航功能。

二、《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措施

政府规章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法定手段,在规范行政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下一步,要切实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这部规章,真正实现规章落地见效。

一是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规章制定的重要意义,迅速开展媒体宣传,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各类平台进行全面宣传报道;迅速开展学习培训,抓好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其充分理解和运用规章内容;迅速开展送法上门,广泛开展规章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持续扩大宣传面,做到规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将“纸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离不开法定责任具体落实和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要求,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能,推动规章的落地生根,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规章制定的积极意义。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强化系统思维,对规章中提到的各项工作形成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使规章更具生命力,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三是全方位做好持续监督。政府规章执行的监督是一个多元化、综合性的过程,需要有关部门、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共同参与和努力。通过加强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规章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其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同时,对规章在贯彻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及时加强分析研究,积极寻找解决对策和措施,确保规章顺利贯彻实施。

我们相信,有市政府及各部门的扎实推动,有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和鼎力支持,这部规章一定能贯彻好、实施好、发挥好应有作用,为打造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衢州实践,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浙江日报记者提问:你好,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以及《办法》中有哪些特色亮点?

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毛爱民回答:

为保证此次规章起草质量,市住建局在起草《衢州市国际花园城市促进条例》过程中,于2023年7月同步启动《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组建了专门的起草团队,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广纳民意,集中智慧,为立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注重学习调研。一方面,起草小组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关于绿道管理的优秀经验,前往嘉兴、丽水开展实地考察学习。另一方面,起草小组通过走访调研,科学梳理收集信息资料,不断整理总结近年来我市在绿道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政策,评估相关内容能否入规。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在《办法》起草过程中注重倾听民声,凝聚人民智慧,进行了大量走访调研,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除网上公开、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外,还通过电话交流等方式与市民深入沟通交流。此外,我们还通过全方位、多层级召开部门意见座谈会、基层立法调研座谈会等方式,收到意见建议200多条,其中78条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在起草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是深度科学论证。起草小组多次邀请包括规划编制、绿道建设、运营管理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各领域专家,听取专家意见,专家们对《办法》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

特色亮点方面:

《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是我市发布的绿道管理首部政府规章,是我市在园林绿化领域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对提高我市绿道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办法》强调绿道建设应当贴近民生,体现民意,规章的出台将为绿道这项民生工程建设好、管理好提供重要保障。

一是有效解决存在问题。绿道建设易,保护和养护难,尤其随着我市绿道建设和使用的规模不断增长,一些绿道权属定性、管理职责划分、绿道建设管理标准不一等问题逐渐显露,国家、省、市各个层面都没有关于绿道的专门法律法规,该办法的颁布施行,能有效解决目前绿道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强调规划引领。由于绿道建设方面相关规范的缺失,绿道建设往往受到其它建设项目的影响,从而导致难以开展建设实施,该办法颁布施行后,绿道规划将作为绿道建设的重要依据,更好地发挥规划引领的核心作用。

三是突出样板示范。绿道是体现城乡宜居水平的重要窗口,我市各地已基本形成较有特色和一定知名度的绿道。该办法施行后,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精品绿道的打造,并将绿道纳入本地旅游路线和旅游产品。

四是鼓励开发利用。鼓励将绿道与体育健身、文化展示、科普教育、休闲旅游等活动相结合,注重绿道功能的多元化开发,并配套相应的经营性设施,发挥绿道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探索营运收益反哺管理维护新模式。

浙江交通之声记者提问:请问《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在后续实施上有哪些工作安排?

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毛爱民回答:

建设好、管理好绿道能大大提升群众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绿道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目前,我局已经拟定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重点任务。作为《办法》起草部门和实施的主管部门,我局发挥好牵头作用,将《办法》有关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尤其是要将制定绿道规划、统一绿道建设标准、建立管理责任制度等《办法》规定的各项任务列入下一阶段绿道工作重点内容。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为保证《办法》向社会公开宣传时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形式生动,我局已在积极准备相关公益宣传短片、普法宣传手册、普法宣传展板等,持续做好绿道有关的宣传和实施推广、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绿道网的社会效益,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绿道休闲、健身、娱乐运动等活动。

三是建立协同机制。绿道建设管理横向需资规、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协同;纵向需市、县、乡三级贯通。接下来,我局将与各部门、各区块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绿道管理相关工作,打造具有衢州特色的绿道网系统。同时,我们还将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交流,扎实推进市、县、乡三级绿道项目建设。

衢州日报记者提问:请问《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生效后还将会有哪些措施保证规章顺利实施?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缪小明回答:

好的,一直以来,衢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都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拟定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组织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及审查和修改立法项目送审稿等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参与每部规章的制定,特别注重把好前端的“法制审核关”和后端的“贯彻落实关”。今天该规章的颁布,是完善我市政府立法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法治衢州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后续,我们将跟进一系列配套措施来做好立法的“后半篇文章”,确保规章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更好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是健全落实体系。规章施行后一年内,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会制定若干配套规定保障规章顺利实施,如绿道养护管理技术规范、管理责任制度等,通过对规章辅以配套文件,让规章落实体系更加完备,让规章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我们也将把规章配套规定制定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考核,适时提请市政府对实施已满一年的规章的制度配套情况开展督查,有序推动已生效规章落地落实。

二是完善宣贯体系。宣传贯彻好地方政府规章是落实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已部署将规章纳入新一年的普法工作计划,通过年度述法、履职评议、法治考核等方式,推动部门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提升规章的社会知晓度。结合“法律八进”活动,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8090”新时代法治宣讲团和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等队伍,深入开展法条解读、法治宣讲、以案释法等活动,用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普法走入寻常百姓家,提升规章的群众参与度。

三是构建监督体系。规章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们将聚焦规章施行开展靶向督查。我们已部署把规章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题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飞行”抽测,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