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23E/2024-148984 | 成文日期: | 2024-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文件编号: | 衢发改函〔2024〕39号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衢发改函〔2024〕39号
王建花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封闭式小区、企事业单位配建公共充电桩,加快新能源车更新迭代进程的建议》(第184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充电桩规划与建设,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截至2023年底,全市已建成公共领域充电桩4416个,车桩比为7.33:1,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由于目前已投用的大部分封闭式小区、企事业单位建成时间相对较早,建设时未配置充电桩供电配套设施,充电桩建设存在一定压力。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印发《衢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衢发改发〔2023〕51号),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推动城市和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城市地区按照“521”原则配置,即新建小区、大型商场按照不低于50%原则配备,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20%原则配备,老旧小区按照不低于10%原则配备。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乡村地区优先在中心镇、中心村、核心景区、民宿、公路沿线等布局充电设施,实现城市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农村地区实现公共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站766座,充电枪6330根,基本建成布局科学、智能开放、快慢互补、经济便捷的高质量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二)加快小区和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安全规范、方便实惠”的原则,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鼓励已建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原有的自行车库(棚)、架空层或地下车库等空间分批增建、改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也可在居住区500米范围内的停车场建设公用充电设施。鼓励政府部门办公点地面、地下车库增建充电基础设施。2024年新建充电桩500个(其中农村300个),打通充电基础设施配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目前该工作列入省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老旧小区供电配套设施“整体加装”,对不具备个人充电桩报装条件的私家车位进行电缆、分接箱等供电配套设施统一施工改造,目前已完成56个既有小区充电桩供电配套设施“整体加装”改造,可为8762个车位提供快速接电服务,已储备待改造小区101个,涉及车位43866个。
(三)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印发《衢州市2023年度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使用方案》(衢发改发〔2023〕43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衢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公共充电桩发展,2023年我市共补贴1271万元(包括建设和运营),鼓励国企、民企积极布局充电基础设施领域。会同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印发《衢州地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明确小区充电桩的建设标准要求已贯穿土地出让、图审等新楼盘开发建设过程,在用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要求固定车位(库)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其中公用车位应100%安装充电设备,除公用车位以外的固定车位(库),应100%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
(四)积极引导加强管理。印发《衢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衢发改发〔2022〕27号)、《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落实车辆停放充电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充电桩等设施设备运营维护,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据《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安全管理,加强对电动汽车充电区域的保安巡逻和消防监控频次,对发现车辆乱停乱放、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等行为,及时劝阻、制止。
三、下步措施
通过近年努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较之前有较大提升,但仍存在布局不够完善、运营不够规范等问题,您的建议对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较大的借鉴意义,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布局,加快居住区和公共机构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会同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加强研究,突出“两区”和“三中心”,不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加快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和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居住区和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鼓励已建住宅小区、政府部门、规上企业办公地点地面及地下车库增建充电基础设施。2024年加快衢州市行政中心1-11号楼等公共机构充电桩项目建设,涉及充电桩410个,力争提前、保质完成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既有小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进一步支持小区充电桩供电配套“整体加装”、老旧小区公共停车位充电桩“统建统服”等工作,对不具备个人充电桩报装条件的私家车位进行电缆、分接箱等供电配套设施统一施工改造。以江山为例,30个老旧小区附近已基本配备公共充电桩,2024年拟在下状元里停车场、状元逸景城小区附近建设充电站点2座、充电桩10个,实现老旧小区0.7公里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完成江山市政府、纪委大院等22个公共机构单位充电桩建设。
(二)强化引导,给予充电基础设施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引导更多国企积极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新能源车主充电费用,目前各县(市、区)国资均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如市城投集团、龙游奔康集团、江山城投集团,发挥国资兜底作用,加快偏远地区、经济效益不高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奖补资金,做好2000余万元财政资金兑现工作,目前市发改委牵头正在起草我市2024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奖补资金发放操作细则,对在运且接入“一键找桩”平台的公共充电设施进行建设和运营补助,支持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发展。
(三)规范管理,促进充电基础设施规范有序发展。加强建管运。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起草《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待印发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等方面管理,促进充电基础设施规范管理、有序发展。加强停放管理。《衢州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涉及“新能源车充电车位设置要求”“不得妨碍他人使用新能源公共充电设施”等条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完善停车设施。加强数字赋能。积极推广“一键找桩”应用,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推进数字化便民服务,力争我市公用充电桩全部纳入省监管平台综合管理,实现新能源汽车用户“畅行无忧”。依托“一键找桩”监管平台,进一步优化充电站布局,对部分利用率低的充电站,相应减少桩数,对部分利用率高且未来有饱和趋势的充电站,相应增加桩数,对部分布局不太合理的充电站点进行调整,让充电桩资源发挥更大效益。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推动衢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引领力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